防震減災是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公共安全的重要內容,事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山東地震活動具有分布廣、強度大、震源淺、致災重的特點,做好防震減災工作,是經濟文化強省建設的重要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要求,為全面提升全省防震減災能力,實現防震減災2020年奮鬥目標,制定本規劃。
一、工作現狀及地震形勢
山東境內郯廬、聊考兩大斷裂帶縱貫南北,燕山-渤海地震帶在半島北部沿海通過,南黃海構造帶沿半島東南近海海域分布,存在發生中強以上地震的地質構造背景。全省潛在地震災害風險巨大,防震減災任務十分繁重。2011年以來,全省不斷推進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防禦和地震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建設,全省防震減災綜合能力進一步提高。
當前,全省防震減災整體能力與經濟社會發展還不相適應,防震減災公共服務能力仍然比較薄弱。主要表現在:地震監測台網運行維護能力不足,地震烈度速報和地震預警建設相對滯後,地震預測方法研究及數據深度挖掘能力有待加強;抗震設防要求管理沒有完全到位,城市老舊建築地震安全隱患仍然存在,農村民居建築抗震能力薄弱;地震災情初步判別和獲取能力有待提高,地震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儲備條件等應急保障建設有待加強,應急救援能力需進一步提升;防震減災工作基礎薄弱,部分市、縣(市、區)防震減災工作機構不健全;防震減災多元化投入機制仍需完善,社會資源對防震減災事業發展的貢獻不高。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堅持最大限度減輕地震災害損失,依靠法治、科技和全社會力量推進防震減災事業科學發展,進一步完善和發展地震監測預報、震害防禦、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提高防震減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為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歷史進程中走在前列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
1.融合發展,服務社會。堅持防震減災與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服務全省重點區域發展戰略和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地震安全需要。
2.以人為本,民眾參與。堅持以人為本,拓寬社會公眾參與防震減災的有效途徑,組織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防震減災。
3.城鄉統籌,協調發展。服務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和農民自建房抗震設防工作,落實農村民居抗震改造政策措施,統籌城鄉地震監測預報、災害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推動城鄉地震災害防禦能力均衡化發展。
4.強化基層,打牢基礎。堅持防震減災需求導向,準確把握基層實際需求,防震減災工作重心下移,不斷夯實防震減災基層基礎。
5.統籌謀劃,突出重點。堅持全面系統謀劃,加強防震減災資源科學利用和有效整合,循序漸進,講求實效,優先解決關鍵領域的突出問題。
(三)工作目標。
到2020年,全省城鄉具備抗禦6級地震的能力,防震減災總體能力達到中等已開發國家水平。全省地震監測預測預報能力顯著增強,建成自動觸發的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技術系統;地震工程基礎性探測及其成果套用獲得新進展,地震高風險區農村民居抗震改造地震安全示範工程全覆蓋;建成完備的地震應急救援體系和救助保障體系,防震減災社會公共服務能力不斷增強,防震減災工作繼續走在全國前列。
1.地震監測效能有效提升。在全省範圍內實現專業地震監測設施的“全覆蓋”,各縣(市、區)至少建成1個測震台、1個強震台、1-2個地震前兆觀測項目;地震群測群防“三網一員”體系更加健全;專用地震監測台網應建盡建。統籌社會地震監測資源,完善和發展地震信息共享平台,向重點地區和重點單位提供地震預警服務,地震速報信息公眾覆蓋率達到90%。
2.城市地震安全保障能力顯著增強。全面完成城市和20箇中心城鎮的地震小區劃,繼續有重點地開展地震活動斷層探測。全面落實《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GB18306-2015,以下簡稱“新區劃圖”)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完成《聊考斷裂帶抗震防災綜合防禦體系規劃》編制。各設區市、新區劃圖中17個位於Ⅷ度及以上設防區的縣(市)、38個位於Ⅷ度以下設防區但設防標準有提高的縣(市)完成抗震防災規劃編制。地震安全性評價、地震活動斷層探測、地震小區劃和震害預測成果廣泛服務於城鄉規劃、國土利用、城鎮建設及重大工程建設;減隔震技術及重大工程緊急處置技術在地震高風險地區得到推廣套用。
3.農村民居抗震措施得到落實。全面實施農村民居地震安全示範工程,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全面推廣農村民居建築抗震技術,有計畫地開展農村民居建築工匠培訓。全省農村民居基本具備抗禦6級左右地震的能力,消除不具備抗震防災能力的危舊民居。
4.地震應急救援能力顯著提升。健全和完善各級地震應急預案體系,實現省、市、縣三級政府地震應急救援演練常態化,發展和壯大地震專業救援隊伍、行業搶險救援隊伍和志願者隊伍三位一體的地震應急隊伍體系。全省建成3處區域地震應急物資儲備庫和1處省級地震應急救援訓練基地。繼續完善省、市兩級地震應急指揮系統,新建40個縣級地震應急指揮中心。提升災情獲取與快速評估能力,震後1小時內提供震災預評估結果,2小時內提供初步人員傷亡、房屋破壞信息和輔助決策建議,3至5天內完成災區地震烈度評定。
5.全社會防震減災意識全面提高。防震減災知識科普宣傳知曉率達到90%以上,社會公眾自救互救能力進一步提高。著力實施防震減災示範試點工程建設,國家級和省級防震減災科普教育基地、防震減災示範縣(市、區)和省級防震減災示範城鎮、地震科普示範學校、地震安全示範社區、地震安全示範企業數量在2015年基礎上翻一番。
三、工作重點
(一)健全地震監測預測預警體系。
1.強化有減災實效的地震預測預警。建設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技術系統,面向社會公眾、生命線工程、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工程快速提供地震烈度速報、預警和緊急地震信息服務。深化地震、國土資源、水利、教育、人防、氣象、畜牧獸醫等部門合作和資源共享機制,拓寬獲取地震預測預警信息的渠道和範圍。規範程式、量化指標、細化內容,提高地震預測預報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做好新一輪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判定工作,探索地震中長期預測預報成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有效途徑。
2.增強地震監測台網效能。加強地震監測基礎設施建設,增強地震監測專業台站綜合能力,在重點區域和監控手段空白區域新建地震監測台站或觀測手段,加密和強化地球物理場綜合觀測,整合利用地震流動台網觀測數據,繼續加大地震台網密度,推進專用地震監測台網建設,依法落實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保護措施,規範地震台網分級分類管理,穩步提高地震台網運行質量和產出效率。做好礦震監測與災害預防,提高地震監測公共服務能力。
3.加強地震群測群防工作。充分發揮地震巨觀測報網、地震災情速報網、地震知識宣傳網和鄉鎮防震減災助理員的作用,在重點監視防禦區和地震危險區推廣簡易、經濟、實用的地震巨觀觀測手段,有效捕捉地震巨觀異常。完善群測群防管理體制,不斷拓寬地震群測群防經費投入渠道,落實社會觀測員補助資金,鼓勵並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地震監測預測。
(二)健全地震災害防禦體系。
1.強化地震工程基礎性探測成果套用。城市建成區全部完成地震活動斷層探測和地震小區劃,逐步實施中心城鎮的地震小區劃,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和地震危險區有重點地開展大震危險源探查與識別。國土利用、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等相關規劃充分套用地震小區劃、地震活動斷層探測、地震安全性評價等成果,為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提供科學依據。
2.規範地震災害綜合防禦管理。市、縣(市、區)編制城市抗震防災綜合防禦體系規劃。加強能源、交通、鐵路、水利、廣電、通信等重要基礎設施和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抗震隱患檢查,落實拆除、加固改造等防範措施。完善地震次生災害防治體系,開展次生災害源排查、風險調查分析和監測預警、防範治理等工作。
3.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全過程監管。貫徹實施新區劃圖,抗震設防滿足國家規程、規範標準,加強初步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審查把關和超限工程的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公路、鐵路、機場、港口、碼頭、橋樑、水庫、電力、通信、輸油氣管線、核電站等重大工程、生命線工程和可能產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科學確定抗震設防要求,確保工程抗震安全。深化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行政審批改革,按照新的管理程式依法開展重大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4.推進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強化市、縣兩級政府的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主體責任,按照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統籌新農村建設、農村危房改造、移民搬遷等涉農項目,在全省範圍內加快推進農村民居抗震改造工程,用好中央農房抗震改造專項資金,按國家要求落實配套資金,在建房補助、稅費減免、銀行貸款等方面制定和落實扶持政策。繼續實施農村民居地震安全示範工程,建立省、市、縣三級農村民居工程技術服務網路,編制建造圖集,開展工匠培訓,強化宣傳引導,開展農村民居抗震新技術和節能環保建材的套用研發,為農村民居建設選址、設計和施工等提供全面便捷服務,基本扭轉農村民居不設防的現狀。
5.開展防震減災基層基礎示範建設。在地震風險大、經濟基礎好、人員密集的市、縣(市、區)加強全社會防震減災資源的有效整合和綜合套用,加大政策扶持和資金支持力度,全面推進防震減災示範城市、示範縣(市、區)和示範城鎮建設;繼續創建地震科普示範學校、地震安全示範企業、地震安全示範社區、地震科普宣傳教育基地,不斷提高全社會抵禦地震災害的綜合能力。
(三)健全地震應急救援體系。
1.完善地震應急救援指揮體系。按照統一指揮、反應迅速、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完善“分級負責、相互協同”的抗震救災新機制,加強各級抗震救災指揮體系建設。強化地震、公安、消防、民政、交通運輸、衛生計生、通信、氣象、電力等部門的聯動協同,實現軍地、區域、部門間的信息溝通和應急聯動。建設省、市、縣(市)地震現場指揮部,配備應急裝備,提高地震現場決策指揮能力。健全地震災情速報網路和災害損失快速評估系統,提高地震災情的快速獲取、研判和處理能力。基本實現縣級地震應急指揮技術系統全覆蓋,提高全省協同應對地震災害的能力。
2.強化地震應急救援準備。做好各級各類地震應急預案的制定和修訂工作,提高學校、醫院、社區等基層單位預案覆蓋率,不斷增強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健全地震應急救援隊伍體系,不斷提高各級各類應急救援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專業化和規範化水平。各級政府應急、發展改革、民政、安監、地震等部門配合落實地震應急檢查工作制度,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地震應急檢查。各級政府要加強地震應急演練工作,在重點地區開展軍地聯合、省市聯動、部門協同的地震應急綜合演練活動,強化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和地震重點危險區應急工作措施。加快推進省地震應急救援訓練基地建設,加強師資培訓、人才儲備和裝備配置。
3.提高地震應急救援救助保障能力。加強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和日常管理,統籌安排交通、供電、供水、環保、物資儲備等設備設施。加強各級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建立大型救援設備資料庫並及時更新,完善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機制。加強交通運輸、通信、電力、廣電應急保障能力建設,確保震後快速恢復供應。衛生計生、民政部門切實加強傷員救治、災民安置、救助救濟的準備工作,力爭震後當天使災民得到基本救治安置,在最短時間內基本恢復地震災區社會秩序。加強跨部門地震信息發布機制建設,充分利用廣電、通信、網路、應急廣播等資源,快速、準確、權威地向社會提供震情和災情信息服務,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切實維護社會秩序。
(四)健全防震減災科技創新體系。
強化科技創新驅動與引領,提高地震科學技術研究與成果轉化套用能力。開展郯廬斷裂帶地震潛在風險專項研究,推進地震烈度速報與預測預警方法技術創新,深化對全省大震孕育和發生規律的認識。深入開展地震災害防禦技術研究與套用,提高建設工程抗震設防技術水平。開展應急救援和防災減災理論及關鍵技術研究,增強地震應急指揮決策成效。實施海域與深井地震觀測技術研究、地震構造探測技術研發、建築減震隔震技術開發套用、地震災情快速評估與實時回響決策技術研究等項目,加強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網際網路等信息新技術與防震減災業務的融合和套用,建立山東地震雲服務平台,不斷提升科技對防震減災的支撐力和貢獻率。
(五)健全防震減災宣傳教育體系。
貫徹落實《山東省防震減災知識普及辦法》,強化防震減災宣傳教育聯動機制,落實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推動社會力量參與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開發形式多樣、簡捷有效的防震減災宣教產品,利用網路、電視、報紙等媒體資源,推動防震減災知識融入社會公眾的生產生活。把防震減災知識和技能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各級幹部培訓機構教學計畫,引導社會公眾增強防震減災意識,掌握避險和自救互救知識。促進防震減災知識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推動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民眾性地震應急疏散演練,提高公眾應急避險、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網路媒體平台,及時準確發布震情、災情和抗震救災信息,維護社會穩定。
四、重點建設項目
創新防震減災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提升防震減災基層基礎能力,實施“山東省防震減災社會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推動防震減災2020年目標順利實現。
(一)地震監測預測效能提升工程。
1.增強地震監測台網效能。在重點地震地質構造區段、監測薄弱區和近海海域增加監測台站,最佳化台網建設布局。新建威海蘇山島、海陽千里岩島等海島測震台,與現有海島台銜接形成近海海域地震觀測鏈,擴大海域地震監測能力;以郯廬帶、聊考帶和膠東半島為重點,以地下流體、地震地磁為主要內容擴建前兆台網;改建聊城地磁台、擴建嘉祥地震監測中心台,繼續加大郯城、陵陽、安丘、無棣、定陶、鄒城等專業地震台站觀測能力,支持具備條件的淄博、煙臺等市、縣(市)整合區域資源建設綜合台站。
2.增加地球物理場綜合觀測項目。以測震、水準、重力、地磁和地殼運動監測(GNSS)為主要內容,強化地球物理場格線化綜合觀測。在郯廬斷裂帶及其分支斷裂等地區布設地震台陣觀測,在膠東和郯廬帶兩側各增加10處跨斷層水準觀測,擴展膠東地磁測區範圍;增加菏澤、濟寧、聊城、濰坊南部和日照北部流動重力觀測網觀測點次,縮短流動地磁、流動重力複測周期,開展部分地區地殼運動流動觀測。
3.建設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工程。新建地震烈度與預警基準站5個、改建85個,新建基本站74個、改建74個,新建一般站1230個;升級改造地震網路通訊系統;完善區域地震預警數據處理中心;建立與公共媒體、學校、鐵路等單位的預警信息發布渠道。
4.強化郯廬斷裂帶潛在地震風險識別。依託郯廬斷裂帶三維地震構造分段模型與地震發生地點研究專項,在重點地段開展格線化地震觀測,包括地震台陣觀測、大地電磁探測、鑽孔應變觀測、重力觀測等內容。
5.增強地震監測台網運維能力。建立煙臺、安丘、郯城、嘉祥區域監測維護中心,支持地震監測儀器研發,降低台網運維成本,提升台網運維保障能力。在臨沂、棗莊、濰坊、煙臺、菏澤、聊城等地推廣適合市、縣級地震部門管理維護的觀測儀器,提升地震監測能力和捕捉地震前兆異常信息的能力。
(二)地震綜合防禦能力提升工程。
1.實施城市和部分中心城鎮的地震小區劃。對低於新區劃圖示準的地震小區劃結果進行基礎數據驗證和參數覆核;對規劃面積超過10平方公里的中心城鎮開展地震小區劃;對規劃區域擴大的城市補充開展地震小區劃。
2.開展地震活動斷層探測、大震危險源探查與識別。針對重點斷層、重要城市斷層進行地球物理勘探和地震地質調查,基本查明斷層的空間位置、走向、產狀和活動性質等狀況,預測和評價斷層的地震危險性與危害性。在公元前70年安丘7級地震和乳山震群震源區及其附近區域開展深、淺部構造和殼幔結構的精細探測,在郯廬斷裂帶、蒼山-尼山斷裂、新泰-蒙陰斷裂等開展斷層精確定位與危害性評價,劃定地震活動斷層等不良地震地質條件“黑線”。
3.推進農村民居抗震改造工程。推廣省級農村民居地震安全示範工程的經驗和做法,以點帶面,繼續在地震烈度Ⅶ度及以上地區全面實施農村民居抗震改造工程。進一步加強農村民居建築抗震技術指導和服務,建築工匠抗震施工技術培訓深入到鎮,農村民居建築抗震設計典型圖集發放到村,農村民居建築防震抗震宣傳手冊發放到戶,力爭新建農村民居全部達到抗震設防要求。
4.實施防震減災示範工程。開展地震安全工程、地震安全社區、地震安全企業和地震安全校園建設的示範試點建設,建成15個國家級和100個省級防震減災科普基地、40個省級防震減災示範縣(市、區)、100個省級防震減災示範城鎮、1000所省級地震科普示範學校、400個省級地震安全示範社區、50個省級地震安全示範企業。
5.建設省級地震工程研究基地。開展地震工程、結構抗震技術、減隔震試驗技術、新型建築材料檢測技術研究,建設建築結構振動測試實驗平台,檢驗和修正建築抗震設計方案,保障超限建設工程、不規則建設工程和使用新技術、新材料建設工程的抗震性能。開展地震地質基礎實驗研究,增加年代學、土力學等測試手段,新建顯微構造分析實驗室。開展地震觀測和地球物理探測新設備實驗集成與研發。
(三)地震應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1.建設山東省地震應急救援訓練基地,並依託該基地籌建山東省地震應急搜救中心。完成訓練基地基礎設施建設,配置訓練裝備器材,加強培訓隊伍建設,完善培訓條件,充分發揮訓練基地功效。
2.評估主要斷裂帶地震危害性。針對郯廬斷裂帶、聊考斷裂帶、蒼山-尼山斷裂、雙山-李家莊斷裂、海陽斷裂等附近的建築特性和場地條件,分析不同區域的建築抗震性能,評估在不同地震烈度影響下的建築震害和地震地質災害程度,為應急預案制定和震後應急救援處置提供科學依據。
3.建設地震災情快速獲取系統、地震災害現場技術系統。完善省、市、縣三級聯動的地震應急指揮中心和災情速報平台,建立無人機災情採集系統,構建基於地震現場應急指揮平台的地震現場信息即時傳輸系統。配備現場災害評估單兵移動信息終端及輔助設備,集成衛星定位和地理信息系統,利用現代移動通訊和衛星通信技術、大數據和雲服務技術,滿足現場指揮調度與災情快速評估及烈度調查工作需求。
(四)防震減災信息化服務能力提升工程。
1.建設地震雲數據平台。充分利用山東信息化基礎設施資源,完善地震行業基礎服務設施,為地震監測預測、震害防禦、應急救援等各業務領域搭建地震數據信息的綜合傳遞、存儲和計算平台,提升防震減災業務信息化水平和服務能力。
2.建立地震數據資源系統。完善區域地震數據資源系統,加強地震數據融合與數據挖掘,強化各類地震數據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提升地震數據管理能力。建立山東防震減災數據資產檔案庫,實施地震監測歷史檔案電子化,推進地震數據資源開放與共享。建設山東省防震減災科普宣教中心,豐富防震減災科普宣教作品,拓展防震減災科普宣傳空間。
3.加強地震信息服務能力建設。構建滿足監測預測、災情獲取與預判、震情發布、應急處置等方面的信息服務體系,為社會公眾和各級各部門提供統一權威、高效便捷的防震減災綜合信息服務。建立地震行業信息推送與共享系統,實現60個市、縣(市)地震機構震情、災情、決策等信息的實時互動共享。建設省防震減災宣傳教育技術系統,為公眾提供形式生動、內容豐富的數字科普資源。依託網站和移動信息服務平台,提供高效的公共地震信息服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1.依法落實防震減災工作責任。建立健全防震減災資金投入、應急聯動、信息共享、社會動員和人才培養機制,強化職能部門防震減災職責意識,完善防震減災績效評估、考核、責任追究制度,推進防震減災目標管理責任制落實,推進軍地協調、區域協作和部門聯動。
2.加強防震減災工作隊伍建設。各級住房城鄉建設、民政、衛生計生、公安等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人員,市、縣兩級要依法落實地震工作機構職能職責,最佳化人員結構,改善工作條件,確保防震減災工作落到實處。
3.健全社會動員機制。培育和動員社會公益組織、志願者團體、人民民眾積極參與支持防震減災工作,把防震減災工作落實到經濟社會發展的每一個環節。加大新聞媒體的宣傳和輿論監督力度,完善地震信息發布制度,拓寬公眾參與渠道,依法保障公眾的防震減災知情權。
(二)強化法治保障。
1.完善規章標準體系。健全防震減災行政執法管理和監督體制,加快出台地震預警、群測群防、礦震監測管理方面的政府規章,進一步提高防震減災法制化管理水平。健全地方標準體系,不斷提高防震減災標準化管理水平。
2.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加強對履行防震減災法律法規情況、防震減災領域政府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不斷加強地震行政執法人員培訓,提升地震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政治素質,確保依法執法、文明執法、公正執法。
(三)健全投入機制。完善省、市、縣三級地震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依法將防震減災工作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加大對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地震重點危險區防震減災的投入力度,完善抗震救災資金應急撥付機制,逐步建立與省情財力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防震減災投入機制。引導社會資源更多更好地向防震減災聚集,推動建立大震巨災保險制度。
(四)推進合作交流。加強與國內外科研機構、高校的協作,推動防震減災科技創新。繼續實施中韓地震監測合作項目,推進魯台防震減災交流,提升地震科技水平。積極參與國內外災害性地震事件的應急救援行動。
(五)做好規劃實施與評估。建立規劃實施的責任體系和相關制度,制定科學的規劃實施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做好規劃實施的上下銜接、任務銜接以及與其他相關專項規劃的銜接,適時開展規劃實施評估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規劃實施中的問題,推動規劃目標任務的全面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