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區檢察院於2010年在基層設立了33個檢察便民法律服務站。隨著檢察工作的不斷深入,原有的工作模式已不能適應工作需要。於是他們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決定最佳化服務站工作模式,在檢察院設立了檢察便民法律服務辦公室,並且將原來平行設立的33個基層服務站改為7個便民法律服務中心和26個便民法律服務站,形成了三級網路法律服務平台。檢察便民法律服務辦公室的工作由檢察長直接負責。7個檢察便民法律服務中心分別由一名副檢察長負責,並有1~2個部門協助和1名幹警具體聯繫工作。26個便民法律服務站負責處理所在轄區的具體事務。
山城區檢察院於2010年在基層設立了33個檢察便民法律服務站。隨著檢察工作的不斷深入,原有的工作模式已不能適應工作需要。於是他們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決定最佳化服務站工作模式,在檢察院設立了檢察便民法律服務辦公室,並且將原來平行設立的33個基層服務站改為7個便民法律服務中心和26個便民法律服務站,形成了三級網路法律服務平台。檢察便民法律服務辦公室的工作由檢察長直接負責。7個檢察便民法律服務中心分別由一名副檢察長負責,並有1~2個部門協助和1名幹警具體聯繫工作。26個便民法律服務站負責處理所在轄區的具體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