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區檢察便民法律服務中心

山城區檢察院於2010年在基層設立了33個檢察便民法律服務站。 檢察便民法律服務辦公室的工作由檢察長直接負責。 7個檢察便民法律服務中心分別由一名副檢察長負責,並有1~2個部門協助和1名幹警具體聯繫工作。

山城區檢察便民法律服務中心工作的主要職能是,了解人民民眾對檢察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通過服務站向民眾發布檢察院的重要工作部署、查辦的重大案件等;主動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讓人民民眾“零距離”接觸了解檢察機關和檢察工作;深入機關、企事業單位及鄉村、社區受理人民民眾的舉報、申訴、控告,並將辦理情況在法定期限內及時反饋給舉報民眾;參與轄區單位民眾的矛盾化解工作,幫助轄區單位完善有關管理制度,加強與公安、法院等法務部門的聯繫,協助社區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不定期進行預防諮詢和警示廉政教育。其工作目標是通過檢力下沉延伸服務,貼近人民民眾,化解社會矛盾,從而把基層的檢察便民法律服務站打造成檢察機關的綜合服務視窗。
山城區檢察院於2010年在基層設立了33個檢察便民法律服務站。隨著檢察工作的不斷深入,原有的工作模式已不能適應工作需要。於是他們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決定最佳化服務站工作模式,在檢察院設立了檢察便民法律服務辦公室,並且將原來平行設立的33個基層服務站改為7個便民法律服務中心和26個便民法律服務站,形成了三級網路法律服務平台。檢察便民法律服務辦公室的工作由檢察長直接負責。7個檢察便民法律服務中心分別由一名副檢察長負責,並有1~2個部門協助和1名幹警具體聯繫工作。26個便民法律服務站負責處理所在轄區的具體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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