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定義
少雲(partly cloudy)
天氣現象之一。氣象部門規定:凡中雲、低雲的雲量占天空面積1/10~3/10,或高云云量占天空面積4/10~5/10,稱少雲。
劃分標準
通常將整個天空劃分為10等份,碧空無雲或被雲遮蔽不到0.5份時,雲量為“0”;雲遮蓋天空一半時,雲量為“5”。雲量多時,應估計露出的青天,再推算出雲量。雲量少時,則直接估計雲所遮蔽天空的份數,如雲塊占全部天空的1/10時,雲量為“1”;雲塊占天空2/10時,雲量為“3”,以此類推。天空無雲,或者雖有零星雲層,但云量不到2成時稱為晴;低雲量在8成以上稱為陰; 中、低雲的雲量為1-3,高雲的雲量為4-5 時,稱為少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