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口畸形
小口畸形即口裂比正常者較小,又稱小口症。其原因可分為先天性和後天性兩種。先天性是由於胎兒發育障礙所引起,嚴重者為無口症,即口腔完全閉鎖;後天性小口症,最常見者為口周燒傷後疤痕攣縮所引起,亦可由於外傷或腫瘤術後所造成。此種畸形一般局限於口角,或伴有唇組織的喪失。嚴重者口裂呈魚口狀,其大小僅容一指尖,主要影響飲食和語言功能,但口腔內黏膜組織一般未受到損害為其特點。小口畸形的修複方法較多,主要可依口裂畸形的發生原因、程度輕重和口角周圍疤痕多寡而定。手術效果均較滿意
臨床表現
1.口裂縮小。2.一側或兩側口角位於瞳孔內側緣垂線以內。3.張口動作受限。診斷鑑別
診斷依據1.有燒傷或感染病史。2.口裂縮小。3.一側或兩側口角位於瞳孔內側緣垂線以內。4.張口受限。疾病治療
治療原則1.口角疤痕切除,黏膜Y形切開法矯治。2.蹼狀痕疤者,可按Z成形術原則修復。3.一側口角唇紅粘連行唇紅滑行瓣修復。4.唇紅組織喪失多者,可行頰黏膜轉移。用藥原則1.一般情況下手術時,用藥以用藥框限“A”、“B為主。2.必要時,用藥可以包括用藥框限“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