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觸電者的急救

進行觸電急救,應堅持迅速,就地,準確,堅持的原則。觸電急救必須分秒必爭,立即就地迅速用心肺復甦法進行搶救,並堅持不斷地進行,同時及早與醫療部門聯繫,爭取醫務人員接替救治。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不應放棄現場搶救,更不能只根據沒有呼吸或脈搏擅自判定傷員死亡,放棄搶救,只有醫生有權做出傷員死亡的診斷。

發生觸電時,最重要的搶救措施是迅速切斷電源,此前不能觸摸受傷者,否則會造成更多的人觸電。如果一時不能切斷電源,救助者應穿上膠鞋或站在乾的木板凳子上,雙手戴上厚的塑膠手套,用乾的木棍、扁擔、竹竿等不導電的物體,挑開受傷者身上的電線,儘快將受傷者與電源隔離。
50-60HZ的110-220V交流電,對心臟有很強的作用。心室纖顫是觸電死亡的主要原因。當電流量接觸身體達到18—22毫安(MA)時,會引起呼吸肌不能隨意收縮,致使呼吸停止,產生嚴重窒息。觸電電源與皮膚接觸的部位主要表現為燒傷。由於觸電時肢體肌肉強烈收縮,還可發生骨折或關節脫位;電擊傷也可引起內臟損傷或破裂。
對觸電者的急救應分秒必爭,若發現心跳呼吸已停,應立即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摩等復甦措施,除少數確實已證明被電死者外,一般搶救維持時間不得少於60—90分鐘。如果搶救者體力不支,可輪換人操作,直到使觸電者恢復呼吸心跳,或確診已無生還希望時為止。發生呼吸心跳停止的病人,病情都很危重,這時應一面進行搶救,一面緊急聯繫把病人送就近醫院作進一步治療。在轉送醫院的途中,搶救工作不能中斷。據報導,在我國已救治成功許多心跳停止超過10分鐘以上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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