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國際財務與會計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成立於2009年6月,中心依託的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商學院會計學科設立於1983年,1985年開始招收會計學專業學生。二十多年來,為了推進高校專業建設與人才培養,緊密結合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會計學科堅持“以質量求生存,以特色求發展,以社會需求為導向”的辦學理念;突出以培養國際化會計人才的目標為中心,以完善學科建設為依託,以師資建設為基礎,逐漸建立了具有較強學術影響力和豐富教學經驗的教師團隊、穩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團隊。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商學院是國內最早(1983年)引進西方工商管理教育體系的管理學院,也是首家(1988年)獲得美國同類大學MBA資格承認的中國商學院,國際商學院鮮明的國際化研究特色在國內外教育界和學術界享有盛譽。中心所依託的會計系和財務系現有專業教師30人(截至2010年7月1日),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8人,講師6人,博士生導師9人。2008年獲北京市優秀教學團隊。兩人入選財政部全國會計學術帶頭人後備人才,兩人入選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項目。研究範圍
本中心鼓勵開展對轉型經濟中的中國會計和財務問題的研究以及與海外具有較強學術水平和政策指導意義的跨國學術研究。目前中心的主要研究範圍如下(但不限於):(1)企業財務質量分析與價值管理
本研究方向以帶頭人張新民教授提出的企業財務質量分析框架及湯谷良教授提出的企業預算控制體系為理論脈絡,經過10餘年努力,已經形成在企業財務質量分析、財務戰略管理、價值創造與績效管理、企業預算控制體系等領域居國內領先地位的研究特色:(1)在學界率先提出與完善了“企業財務狀況質量分析理論”,超越傳統的財務比率分析,將其拓展為包括資產質量、資本結構質量、利潤質量、現金流量質量等存在內在有機聯繫的理論與套用框架;(2)將財務狀況質量分析與企業財務戰略聯繫起來開展研究,形成了基於企業生命周期的、以財務質量分析為基礎的創新性財務戰略理論體系;(3)將財務質量分析思想滲透到企業績效管理機制中,提出了基於管理視角與財務分析視角相融合的企業薪酬管理框架;(4)將財務分析與企業核心競爭力評價結合起來,構建以核心競爭力特性為評價標準,以核心競爭力內在決定因素與外在表現為內容的現代企業核心競爭力評價指標體系;(5)圍繞現代財務管理的特徵,在VBM(以價值為基礎的管理)框架內重新構建了企業財務管理理論體系與模式,系統創建了VBM框架內企業評估原理、價值驅動因素、價值規劃與預算控制體系;(6)本方向在教學國際化方面處於國內領先水平。其中,會計學專業獲得國家級特色專業,《國際財務管理》課程已獲得國家級雙語教學示範課程。
(2)會計信息、資產定價與投資者保護
注重以企業契約理論為基礎,通過構建現代企業會計控制的套用框架,集中研究中國資本市場改革與發展過程中的會計控制與審計監管問題,尤其是注重探索旨在保護投資者利益、維護資本市場穩定運行的會計信息質量保障與監管機制。在會計控制與盈餘質量監管、審計監督與公司治理、資產定價與資本市場運行等方面形成了居於國內領先水平的研究特色:(1)綜合契約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和企業理論的思想與方法,提出並系統地論證了“會計契約論”的會計本質命題,推進了會計基礎理論研究;(2)以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為研究對象,系統地研究轉軌時期中國新興資本市場特徵與公司股權結構和性質對會計信息質量及其保障機制的影響,以及會計信息質量對企業投融資決策、股利分配行為和外部投資者證券投資決策的影響;(3)以會計信息質量保障機制為核心,系統研究公司內外部治理機制對會計控制功能實現的影響,著重研究作為治理機制的內部與外部審計,在監督公司管理層行為、維護資本市場運行、為投資者提供高質量信息服務等方面所具有的重要功能、作用方式與效果評價,將會計控制與公司治理結合起來,探尋中國經濟持續增長的微觀基礎;(4)從資產定價角度出發,研究資本市場流動性、投資者情緒、拍賣機制對資本市場資產計量的影響,以及投資者過度自信、參與程度有限性與資產泡沫之間的傳導機制,旨在尋求證券市場波動與資產價值計量之間的內在邏輯關聯,為中國資本市場的穩定運行提供理論指導。
(3)審計與公司治理方向
以委託代理理論為基礎,建立了一套以“審計監督本質”為基礎的審計理論與資本市場監管體系,並通過構建現代審計套用框架的研究,注重探索旨在保護上市公司利益相關者利益的審計機制。本研究方向的主要特色:(1)上市公司正在形成以董事會為中心的治理結構。既要完善內部審計機制,又要規範外部審計,現代企業管理由控制型(control)轉變為治理型(governance),強調科學決策、效率經營,因而基於控制的審計機制也在轉變為基於治理的審計機制。審計路徑由依賴外部審計,轉向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並重,外部審計與公司審計委員會的關係更加重要,溝通更加頻繁;內部審計由經營者管理控制的工具變為公司治理的重要體系,內部審計活動評價並幫助改進組織的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體系,評價並改進組織的治理程式,為機構的治理作出貢獻;(2)探討審計合謀與財務報告舞弊的共生與治理,認為審計作為防範企業財務報告舞弊的重要社會經濟機制之一,其本身的健康運行十分重要,審計合謀的存在使得財務報告舞弊的防範體系失去了最後屏障。審計合謀與財務報告舞弊的共生有其內在機理與外界環境條件。基於審計合謀控制對財務報告舞弊的治理,必須從審計意見供給方、需求方以及外界環境等方面著手,進行系統地治理。(3)關於投資秩序與利益相關者審計,認為投資秩序的維護需要審計對投資參與者之間的利益衝突進行協調,由此構建出利益相關者審計模型。利益相關者審計的委託權由代表最廣大利益相關者的政府來行使,並在兩個層次上履行其利益協調功能,一是投資合作規則形成之前,對規則形成合理與否的觀念判斷,二是在投資合作規則形成之後,在既定規則下對投資合作規則遵守情況的具體判斷和數據檢查。利益相關者審計需要審計師保持相對獨立性,“等距離外交”是其基本立場;聲譽激勵是審計師保持相對獨立性的主要機制。
(4)轉型、制度與民營企業成長研究
通過對中國民營上市公司家族控制動因及其控制權結構特徵的理論分析,研究中國民營上市公司家族原始創業和民營化演進的內在邏輯,考察制度環境和地方政府行為對民營企業成長的影響路徑和效果,從微觀治理視角,理解中國漸進轉型賴以維繫的微觀基礎和機制,解釋中國經濟成長的深層次動因,從市場轉型和地方政府的激勵轉型實現對民營企業成長機制的全新詮釋,最終為提高我國民營企業公司治理水平,促進企業健康持續發展提供理論依據和實踐支持。本研究方向擬達到的主要目標:(1)揭示轉型時期,制度發展對中國民營家族企業的生成與發展演化的影響與機制,探討制度因素與民營企業發展之間的契合路徑,解釋中國民營企業生成與發展演變規律;(2)研究市場轉型過程中,地方政府的激勵轉變對國有股權民營化的影響及機制,分析民營企業國有股權的成因及其動態特徵;(3)解釋我國民營上市公司家族控制權結構的內生性決定因素,並考察在不同地區制度環境下的現狀、特徵及其經濟後果;(4)分析中國轉型時期地方政府行為(官員激勵與治理)如何影響民營家族企業的治理模式選擇,突破成長“瓶頸”,實現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