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敬賢

尊老敬賢

古時,男50歲、女45歲稱上壽,便可進祠堂,享有一定物質和精神待遇。哪家兒孫不贍養老人,族長便出面調停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對無人贍養的孤寡老人,實行“五保”,由政府民政部門供其衣、食、住、行、醫的費用。同時發動社會力量,如幹部、職工、學生等為“五保戶”送柴、挑水、做衛生。逢年過節還送年貨等各種禮物,使他們感到社會的溫暖和幸福。

80年代後,許多鄉村實行養老制度,年上60歲的老人,到村委會領取養老金。

80年代末90年代初,城鄉各個街道、鄉、村都建起敬老院,為老年人娛樂、休息的場所。

尊敬老人是福州城鄉人民的優良傳統。見老人尊稱依伯、依母;乘車要給老年人讓坐;宴會要請老年人坐上席或大位,開席要讓老年人先舉筷子;輕活要讓給老年人,自己乾重活;逢年過節要向老年人問安、送禮;家裡遇大事要事要請教老年人;結婚時,要向父母和長輩行大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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