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射陽縣地方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9月,現有幹部職工154人,下屬10個分局,一個稽查局,負責全縣地方稅收征管及社會保險費徵收工作。12年來,在上級地稅部門和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體稅務幹部大力弘揚“團結、創新、務實、公廉”的射陽地稅精神,累計組織收入十二億多元;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地方稅收的集中徵收,完善了征管、稽查外分機制;全面導入了ISO9000國際質量管理標準;建成全縣貫通的區域網路和射陽地稅信息網,積極推行電子報稅制度,加快了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步伐;全系統辦公自動化和電子郵件系統廣泛套用;先後獲得“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全國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先進單位”、“江蘇省文明行業”、“江蘇省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單位”、“江蘇省文明單位”、“鹽城市文明標兵行業(系統)”、“鹽城市文明行業”、“鹽城市文明單位”、“鹽城市行風建設先進集體”、“鹽城市財稅工作先進集體”、“射陽縣兩個文明建設綜合獎”、“創新獎”、“創優獎”等,並連續九年獲得鹽城市地稅系統稅收工作綜合考核第一名。全系統10個基層分局先後被省、市授予“文明單位”和“青年文明號”,有2個評為市級“文明視窗示範單位”、“巾幗示範崗”等。有多名同志榮獲全國稅務系統先進工作者、省勞動模範、江蘇省先進工作者、“三八紅旗手”、江蘇省傑出青年衛士、巾幗建功先進個人和市人民滿意公務員等稱號,一大批同志立功受獎。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各項地方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2、負責組織本地區各項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的編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項地方稅收收入任務。
3、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的各項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託徵收的各專項基金、社會保險費等徵收管理工作。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建立健全科學、嚴密、有效的地方稅收徵收體系,強化地方稅收執法監督。
5、監督檢查本地區地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各項地方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情況,監督檢查納稅人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依法治稅情況。
6、負責本地區地方稅收稽查工作。
7、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加強稅收法制建設。
8、開展稅法宣傳,增強全民納稅意識,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研究稅收政策,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務諮詢。
9、管理本地區地稅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幹部培訓教育和紀檢監察工作。
10、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稅務信息系統。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信息綜合、文書檔案、工作督查、辦公自動化和信訪、保密、稅收宣傳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
(二)人事教育科
管理系統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幹部學歷教育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系統內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表彰和基層建設、規範辦稅服務廳建設等工作。
(三)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全系統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情況,辦理稅務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加強系統內的行風建設、廉政建設和開展反腐敗鬥爭,制定並強化監督制約機制,調查處理有關行政違紀案件。
(四)計畫財務科
貫徹執行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制度;負責地方稅源的預測;負責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計畫的編制、分配、考核、分析和信息數據的匯總、統計、審核;負責組織稅款入庫工作;辦理地方稅收、基金、費等票證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經費、財務、制服、固定資產的管理;參與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五)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加強徵收管理的具體辦法;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和稅收征管資料的管理,以及地方稅滯罰收入管理;負責指導個體、私營和零散稅收的征管工作;負責緩繳稅款、呆帳稅金、死欠稅金核銷的審核,以及欠稅和日常稽核工作的管理。
(六)稅政科(政策法規科)
負責地方稅稅政業務和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國務院、省政府指定的各項基金和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縣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管理考核工作;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制定具體徵收管理辦法,處理執行稅收政策中的有關事項,指導企業財務管理工作;制定地方各項規範性檔案;負責對地方稅收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辦理稅務行政訴訟、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複議。
(七)信息管理科
負責制定稅收信息工作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信息資源的統一管理、提供信息服務和技術保障;負責稅務管理工作中的資料管理、數據採集、加工分析和信息服務工作;參與地稅系統征管軟體的開發和推廣工作;負責計算機設備的設定、維護和日常管理;負責信息網路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八)機關黨總支
認真貫徹執行黨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的決議、決定;實行黨總支集體領導,但不包攬行政事務,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行政領導提交的有關重大事項及問題;黨總支)學習組應堅持每月一次的學習制度;統一領導和協調行政、經濟、民眾組織之間的關係,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召開工、青、婦會議,聽職工匯報,指導幫助解決問題,保證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抓好黨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加強黨支部和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先進青年的培養和發展工作;經常對黨員進行遵紀守法教育,監督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建反黨的紀律等案件,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維護黨的紀委和黨員的權益;監督檢查黨、政、群組織及黨員、幹部在執行政策、遵紀守法、人事安排等方面的問題;紮實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民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制定相應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公民道德建設,最佳化辦稅服務,大力弘揚稅務文化;搞好離退休老幹部及“雙擁”、統戰等項工作;深入基層、聯繫民眾、調查研究、解決存在的實際問題。
(九)計算機管理站
負責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的調撥或採購、發放、維護工作;負責計算機網路維護及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射陽地稅網站的維護工作;負責系統內計算機業務的培訓工作。?
(十)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事務、接待;機關辦公區工作秩序、環境衛生、綜合治理、安全值班、辦公用品添置及物業管理工作。
負責全局車輛管理;大型會議組織;基本建設;固定資產添置計畫、實施、登記管理;負責局中苑大酒店、金穗賓館、職工食堂的管理。
(十一)工會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職工進行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社會主義、共產主義教育,加強法制教育和職工的責任、職業道德、職業紀律的教育;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力並督促履行應盡的義務,組織職工民主管理日常事務,管理好工會財產;組織開展民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對職工進行誠信建設,弘揚地稅文明,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好先進典型的宣傳、報導工作,教育職工努力完成本職工作任務;維護職工的學習權力,引導和支持職工學政治、學文化、學科學技術和稅收業務知識;開展有益職工身心健康的娛樂、體育活動,辦好工會的文化、教育、體育事業;保障職工生活福利,協和助和督促行政方面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開展職工互助互濟活動,搞好職工生活困難補助,參與調處勞動爭議,協助有關方面做好退休職工家屬工作;關心職工勞動條件的改善,維護職工勞動中的安全和健康,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堅持工會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加強工會小組工作,接受新會員,對會員進行工會基本知識教育。
(十二)共青團委
堅決擁護黨的綱領,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在局黨組織和上級團委的領導下積極開展工作,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加強團員、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經常對青年進行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教育、理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革命傳統教育。幫助他們樹立共產主義世界觀,抵制和克服各種資產階級腐朽思想、封建主義殘餘思想和其它非無產階級思想的影響,帶領青年做建設社會主義物質、精神、政治文明的突擊隊;充分發揮黨聯繫青年的橋樑作用,開展適合青年特點的活動,關心青年的全面成長,幫助青年努力做到身體好、學習好、工作好;關心青年,找青年談心,儘量幫助青年解決實際困難,做青年的貼心人;經常性地對青年進行政策、時事動態、愛國意識教育。組織青年、團員學習業務知識、崗位技術、專業技能,不斷提高他們適應工作的能力;及時做好超齡團員的離團工作,積極開展團的各項活動,適時對團工作進行檢查;建立健全各種表冊,做好團建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
(十三)婦工委
積極宣傳、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團結和引導婦女發揚自尊、自立、自信、自強的精神,提高政治、思想、文化素質,艱苦奮鬥,團結協作,努力工作,認真學習,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宣傳貫徹上級婦代會精神,完成上級婦聯布置的有關工作;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參與本單位的民主管理和監督,認真做好婦女民眾的思想政治工作,關心她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反映她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為婦女民眾辦好事、辦實事;向黨委、行政部門和上級婦聯推薦優秀人才;關心婦女的業餘生活,因地制宜地開展有利於婦女身心健康的文化、體育、娛樂活動。
直屬機構
稽查局擬定稅務稽查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和檢查全縣征管對象執行地方稅收政策、法規及制度情況;指導、協調和管理全縣地稅稽查工作;組織、協調和管理地稅系統涉及地方稅收的各種專項檢查工作;辦理有關人民來信、來訪舉報的稅務案件,查處重大稅務案件,為副科級建制。
派出機構
1、第一稅務分局(原直屬分局)負責合德鎮區域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稽查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為副科級建制。
內設機構:根據上述職能,設立四個職能股室,分別為綜合股、徵收股、稽核股、管理股。
2、第二稅務分局
負責開發區區域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
3、第三稅務分局
負責臨海鎮、千秋鎮、省屬淮海農場的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
4、第四稅務分局
負責通洋鎮、四明鎮、耦耕鎮的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
5、第五稅務分局
負責海河鎮、陳洋鎮、阜余鎮、新坍鎮的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
6、第六稅務分局
負責海通鎮、省屬臨海農場的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步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
7、第七稅務分局
負責黃沙港鎮、省屬射陽鹽場的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步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
8、第八稅務分局
負責興橋鎮、省屬新洋農場的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步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
9、第九稅務分局
負責盤灣鎮、特庸鎮、長盪鎮的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步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
10、第十稅務分局
負責鹽東鎮、黃尖鎮、洋馬鎮的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步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