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會簡介
寧波市鄞州汽車零部件國際商會,英文名稱:Ningbo Yinzhou Auto Parts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是由鄞州區汽車零部件製造工廠、企業、和外貿公司等,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組成的非營利性的、不受地區、部門隸屬關係和所有制限制的行業組織。寧波市鄞州汽車零部件國際商會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代表和維護全行業的共同利益及會員的合法權益,促進鄞州區汽配行業發展為宗旨,在政府與會員之間、行業企業與國內外用戶之間、國內外行業企業之間發揮“橋樑”、“紐帶”和社會中介作用。
近年來,隨著政府職能向巨觀管理的方向進一步轉變,政府授權和委託的行業管理工作在增加,商會主要職能有:
一、負責與汽車零部件相關的各項業務工作。
二、開展零部件行業調查研究工作,向政府、行業、企業提供政策、發展、規劃等相關建議。
三、積極開拓國際市場,推動會員企業的國際合作。
四、協助有關部室開展與政策研究、培訓、標準、會籍管理、信息、諮詢等相關的各項業務活動。
五、負責汽車零部件分支機構日常業務工作的聯繫。
六、完成協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鼓勵協會成員之間的相互溝通、交流及合作;並且作出聯繫及向政府機構、工業及商業團體反映
八、協助業界提升其套用於汽車工業技術、工程及管理技巧,從而改善效率及加強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寧波市鄞州汽車零部件國際商會致力於通過和廣大會員的共同努力,開創協會工作的新局面而奮鬥,並且努力做好鄞州區汽車及零部件行業的行業服務、行業自律、行業代表、行業協調工作,提高汽配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促進汽配企業共同、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商會章程
第一條 本分會的名稱為中國國際商會寧波市鄞州汽車部件協會,英文譯名Yinzhou Association of Auto Parts ,CCIC(以下簡稱鄞州國際商會汽車零部件分會)。第二條 本分會是汽車零部件等的生產企業和團體,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法組成的行業分會,是不受部門、地區和所有制限制的自律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三條 本分會的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奮發努力,扎紮實實做好鄞州汽車部件協會工作。
第四條 本分會的宗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風尚,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維護行業整體利益,保護會員單位的正當利益和合法權益;反映會員單位的願望與要求,為本行業和會員單位服務、為政府部門和社會服務,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推動增強企業群體的凝聚力,為壯大鄞州區的汽車零部件產業而奮鬥。
第五條 本分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國際商會寧波市鄞州區商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分會的住所在寧波市鄞州新城區惠風東路257號5樓517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的規定,本分會具有提供調查研究建議、自律管理、信息引導、諮詢服務、國際交流等基本職能,主要業務工作是: 調查、收集本行業經濟信息;了解產品的國內外市場動態,為會員單位提供信息服務; 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業企業遭受外國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調查的應訴工作; 制定並監督執行行規行約,規範行業行為,協調同行價格爭議,維護公平競爭; 反映會員要求,協調會員關係,維護其合法權益; 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技術經濟交流活動,與國際對口行業組織進行交往;經政府部門授權,組織、協調、舉辦、參加行業的大型國內與國際展覽(銷)會,為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提供服務;組織技術培訓;承擔政府部門委託的其他任務,提供會員需要的其他服務。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分會實行單位會員制。
第九條 會員的條件:在鄞州區境內依法取得工商登記法人營業執照,從事本行業產品生產、經營、投資和諮詢業務的企業(集團、公司),依法註冊登記的本行業科研設計院所、相關企事業單位,承認本分會章程,均可自願申請加入本分會。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 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 經本分會審議報區國際商會確認。
第十一條 會員的權利
(一) 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優先參加本分會各項活動的權利;
(三) 獲得本分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 對本分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有退會自由權。
第十二條 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分會的章程和行規行約,執行本分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分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分會交辦和委託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分會主動反映情況,提供本企業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分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按規定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分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本分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二)制訂和修訂章程;
(三)選舉理事會;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 理事會由理事單位組成,理事會成員由理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同級領導人出任。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分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二)選舉理事單位的增補、變更;
(三)根據會長提名,審議通過秘書長人選;
(四)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五)審議、通過本分會的會員單位會費交納標準與辦法;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本會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六章 常設辦事機構
第二十一條 本會由秘書長主持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條 根據精簡、效能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聘用若干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製訂實施辦法。
第二十三條 本分會辦事機構職責。
(一)執行理事會決議;
(二)向理事會報告工作;
(三)處理日常業務,組織指導、協調和與本會有關的事務;
(四)經理事會授權,審批會員入會和退會,並向理事會報告;
第二十四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處理其他日常業務。
第七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五條 本分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經過本會理事會審議通過的會員單位會費交納標準與辦法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七條 本分會的財務由中國國際貿促會鄞州區支會、中國國際商會寧波市鄞州區商會統一管理,不另設會計、出納;資金上實行專款專用、帳冊分立。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八條 本分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審議後提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後生效。
第九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九條 本會解散、分立和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須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一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三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分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於2007年1月25日經本分會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