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區建設局的職責。
(二)增加房地產項目土地出讓後用地人履約情況的跟蹤和監督職責。
(三)將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管理職責劃給區拆遷辦。
(四)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政府調控和監管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的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本區管理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規劃,組織或參與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住宅與房地產業、建築業、勘察設計業、建築節能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會同或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建設標準、建設用地等管理制度,並參與監督實施;參與重大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竣工驗收。
(四)負責全區城鎮房屋登記、產權產籍和直管公房、私房政策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全區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項目履約情況的跟蹤、監督;負責或參與區內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建設條件論證、擴初會審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屋抵押、房屋轉讓、房屋租賃、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的監督管理;負責商品房預售管理,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現售備案證;組織開展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指導全區物業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六)指導全區村鎮建設,促進城鄉建設統籌發展。參與指導村鎮規劃;指導村鎮基礎設施建設;參與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改造工作;參與指導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七)負責全區建築業、房地產業、勘察設計業等行業管理。指導監督市場準入、建設工程招投標、施工許可、工程監理、契約管理;負責房地產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的資質管理;負責建築業企業、預拌砼企業、工程檢測單位,以及與上述行業相關的建設監理、勘察設計、招標代理諮詢等單位的資質管理。
(八)負責全區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參與或組織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房屋安全鑑定機構的資質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工作;負責房屋安全鑑定和白蟻防治工作。
(九)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進步和建築節能工作。負責制定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或參與開展科技項目攻關和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推廣套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十)貫徹執行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編制全區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計畫;組織開展人防指揮工作;負責制定防空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並組織落實;確定經濟防護重點目標;制定平戰結合、搶險救災和應急救援工作方案;負責812工程和自建人防工程的日常管理、運行、維護,做好安全保密工作;負責人防通訊、報警設施建設與管理;監督檢查人防工程建設;負責民用建築防空地下室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人防結建工程交付後的管理、維護;開展人民防空教育、編制人防經費的預決算。
(十一)負責全區建設市場和人民防空工作的執法監察。
(十二)組織制定建設行業人才培養計畫,指導建設行業繼續教育;負責建設系統各專業的執業資格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綜合科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負責政務督查;擬訂年度工作計畫,組織承辦重要會務工作;負責機關檔案、檔案、安全、保密、信訪、後勤與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人事管理和勞動工資管理;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思想政治學習、宣傳報導、信息報送等工作;負責全區建築業及房地產業的統計工作,做好城建統計工作。
審查規範性檔案草案的合法性;組織開展普法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初審工作。
(二)建設管理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負責擬訂建築行業、勘察設計諮詢業的發展規劃,制定相關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牽頭和協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參與或組織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查處工作;指導招投標監督管理;負責建築安裝施工企業(含室內外裝修裝飾)、市政工程施工企業以及與上述行業相關的建設監理單位、工程檢測單位和勘察設計諮詢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建築市場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指導和規範建設監理、契約管理、工程勘察設計諮詢市場準入及管理工作;參與重大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組織建設科技項目的開發研究與轉化推廣;負責建設系統的信息開發與服務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執業資格註冊工作;負責施工圖設計審查的監督管理工作。
承辦建設、人防、房管等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三)房產與物業管理科(掛城鎮管理科、人防管理科牌子)
負責全區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擬訂房地產發展規劃;組織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論證、項目初步設計會審和竣工驗收後的交付備案工作;負責全區商品房預售、現售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和房產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指導全區城鎮房屋產權產籍、房產評估、抵押、租賃、交易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房屋裝修監督管理,指導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和招投標工作;指導房屋維修和小區整治工作,參與或組織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
承擔房地產督查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房地產行業日常行為的督察和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分析。
參與編制城鎮基礎設施建設計畫草案;參與指導重大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實施和竣工驗收;負責推廣村鎮建設適用性新材料、新技術;指導全區建制鎮開發建設;負責指導全區村鎮建設試點和農房通用圖推廣工作;負責全區村鎮建築工匠從業資格管理。
負責擬訂人防工程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管理人防工程建設,監督檢查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參加人防工程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人防結建工程維護管理、開發利用和平戰功能轉換工作;督查人防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制定人防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制定防空預案及各項保障計畫;組織防空演練,指導人防專業隊伍訓練;參與制定城市防空救災方案;參與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搶修方案;負責通信報警系統的使用管理;負責人防辦經費編制、資產管理及財務預算管理;指導街道(鄉鎮)開展人防工作。
(四)財務科(掛會計核算分中心牌子)
負責編制本級預決算和審核局屬單位財務預、決算;代理核算單位的集中支付和會計核算工作,編制會計報表,提供會計信息和財務分析;指導各核算單位建立健全內部財務制度,做好內部財務審計監督工作,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與檢查;定期組織、核對單位財產物資等實物管理情況,督促各單位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負責局屬單位的會計工作規範化和財會人員從業資格管理;做好全局各項專項資金及行政性收費的收支監管工
直屬單位
人防工作管理站
負責制訂人防工程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管理人防工程建設,監督檢查民 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參加人防工程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人防工程維護管理、開發利用和平 戰功能轉換工作;督查人防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擬定人防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制訂防空預案及各項保障計畫 ;組織防空演練,指導人防專業隊伍訓練;參與制訂城市防空救災方案;參與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搶 修方案;負責通信報警系統的使用管理;負責人防辦會議預算、經費編制、資產管理及財務管理。
房地產管理處
負責全區房地產交易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負責全區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負責全區房屋租賃管理、直管公房管理;協助處理涉及房屋使用安全的房屋裝修、群租整治工作。
建築企業管理處
(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管;組織施工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培訓;負責外來施工企業進區資格、承包交易資格審核、年檢;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
(建築安全監督站、建築工程質量檢測中心)
審查開工條件、建設工程各方主體資質和受監工程的現場人員資格條件;監督建設工程各方的質量行為及質保體系的建立、質量責任的落實;實施施工安全管理;實施建設工程結構質量備案制度;監督承包商嚴格執行技術標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仲裁;監督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
白蟻防治站
負責區域內新建房屋白蟻預防、舊房白蟻滅治及裝飾、裝修白蟻預防;負責林地、果木、水庫堤壩白蟻預防及滅治;監督檢查相關單位的白蟻防治情況。
物業管理中心
負責轄區內物業管理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落實、物業招投標管理和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負責物業服務企業業務指導、業績考核和業主大會活動的監督、指導;監督新建項目物業用房的配置;負責物業管理活動中重大投訴問題的協調;負責開展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調研、制定和宣傳。
區牆體材料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散裝水泥辦公室)
貫徹執行新型牆體材料和散裝水泥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並負責具體實施和執法檢查;負責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和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徵收、返退、使用和管理;負責對新型牆體材料的生產、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指導新型牆體材料的研究、開發、推廣使用,支持、配合有關部門、單位開發、推廣、套用散裝水泥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負責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工作的信息交流、業務培訓、統計等服務工作;受理、處理有關舉報或者投訴,協調解決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和散裝水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現任領導
楊再達
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
任志偉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房地產行業管理、物業管理和村鎮建設管理、房屋租賃管理、房地產中介管理、房地產交易管理等工作。分管房產與物業管理科(城鎮管理科)、房地產管理處(梅山保稅港區房地產管理處)、物業管理中心(梅山保稅港區物業管理中心)。
林軍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城鎮危舊房管理改造、人民防空管理、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品質提升、五水共治、“三居”專項行動和城市治堵等工作。分管舊城改造科(棚改辦)、人防工作管理站、房地產管理處(房屋安鑒)。
康科傑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建築業發展及行業管理、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行政審批、社會綜合治理、白蟻防治管理以及生態區創建等工作。分管建設管理科(行政審批科)、建築企業管理處(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建築安全監督站)、牆體材料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散裝水泥辦公室)、白蟻防治站。
劉傑
副調研員
協助局長分管黨的建設、文明創建、信訪維穩、財務管理、機關事務管理、建議提案辦理以及人事、法制和群團等工作。分管綜合科、財務科(會計核算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