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安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機構簡介

,按照省人社廳和牡丹江市人社局的要求,調整組建了寧安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寧安市勞動仲裁院成立於2006年3月,是寧安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實體化辦案機構。 2006年3月,寧安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覆(寧編髮[2006]4號),將寧安市勞動仲裁院機構規格定為副科級事業單位。

2011年12月30日 ,按照省人社廳和牡丹江市人社局的要求,調整組建了寧安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寧安市勞動仲裁院成立於2006年3月,是寧安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實體化辦案機構。
2006年3月,寧安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覆(寧編髮[2006]4號),將寧安市勞動仲裁院機構規格定為副科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3人,設院長1名(副科級)。
寧安市勞動人事仲裁工作在省人社廳和牡丹江市人社局的正確領導和指導下,始終堅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解決好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立足經濟社會發展穩定大局,積極穩妥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宜。截止2011年年底,共立案受理各類勞動爭議案件450餘件,案件結案率達到96%以上,調解率達60%以上。
主要職責:承辦處理寧安市行政區域內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調解仲裁等日常工作;根據仲裁委員會的授權,負責管理仲裁員,組織仲裁庭;管理仲裁委員會的文書、檔案、印鑑;負責勞動人事爭議及處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諮詢;辦理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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