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2014年11月2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董秀敏為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任命李永清為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副主任。
二、免去吉俊成的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
免去董秀敏的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副主任職務。
三、任命喬生彪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吳 艷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張秉俊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執行局執行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馬明夫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任命李鳳英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任命孔慶順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何莉為銀川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院長。
四、免去楊曉紅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第一庭庭長職務;
免去馬明夫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免去吳 艷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李鳳英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王麗萍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