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國市科學技術局

3.全市科普工作交給市科學技術協會。 (九)、歸口管理全市民營科技工作,歸口管理科技信息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技統計及全市國防科技動員工作。 市科學技術局行政編制8名。

根據中共宣城市委辦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寧國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字〔2009〕97號)精神,設定市科學技術局。市科學技術局是主管全市科學技術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調整
(一)取消(轉移)的職責
1.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宣城市政府和寧國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將市科技計畫項目的課題承擔單位由審批確定改為專家評審確定;將科技成果評價工作交給事業單位或中介組織。
3.全市科普工作交給市科學技術協會。
(二)增加的職責
市科技創業服務中心的管理
(三)加強的職責
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科學技術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科技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科技發展的戰略和實施意見;研究並組織實施科技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全社會科技進步;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科教興市戰略,指導和協調全市各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鄉鎮、街道科技興市工作。
(二)、組織指導全市科技創新工作,推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推動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負責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的安排使用工作。
(三)、負責全市科技執法工作,研究提出科技體制、科技人才、科技創新、科技進步、科技中介服務、科技獎勵、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產業化等方面政策、法規的建議。
(四)、負責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開發計畫,科技攻關計畫和軟科學等研究發展計畫,國際合作計畫項目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五)、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規劃、計畫,組織申報國家級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產品、成果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會同有關部門認定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和產品,組織實施科技創新工程。
(六)、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科學事業費、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和科技專項經費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負責高效和持續發展農業科技示範區建設工作。
(七)、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技術契約的認定工作;歸口管理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指導全市科技中介服務,有關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認定,促進全市科技服務體系的發展。
(八)、歸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承辦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創新工作。
(九)、歸口管理全市民營科技工作,歸口管理科技信息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技統計及全市國防科技動員工作。
(十)、負責全市防震減災工作,開展防震減災宣傳,管理地震巨觀檢測網點,開展重大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科學技術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管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的工作關係;制定局機關工作制度、負責調研、有關檔案起草工作;牽頭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規劃,牽頭擬定科技發展政策;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保密、信訪、信息、宣傳、財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其直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承辦議案、提案、建議辦理工作;負責國防科技動員、宣傳具體工作;負責局黨風廉政建設、政風建設和局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和科技招商工作。承擔科技宣傳與新聞信息發布工作。
(二)高新技術管理科
研究擬定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火炬計畫、工業領域科技攻關計畫和科技創新工程,組織申報國家級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產品和產業化項目;認定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產品;指導協調全市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工作,積極培育中小型企業,組織申報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推動科技創業服務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科技中介組織等技術服務中心建設;歸口管理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歸口管理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管理全市專利工作、貫徹執行專利法並監督實施。
研究制定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科技成果的登記、公報和科技檔案、科技保密工作;負責市級科技成果的評審和獎勵,審查申報省級科技進步獎勵項目;歸口管理全市民營科技企業;負責全市技術出口及保密審查,促進科技成果商品化。貫徹執行《專利法》、《技術契約法》,並監督實施;負責有關專利、技術市場的具體工作。
(三)農村與社會發展科
研究擬定全市科技促進農村與社會發展的規定辦法;組織協調全市科技興農和農業科技創新工作,組織實施農村與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關計畫、社會發展科技計畫、星火計畫、星火技術密集區、高效和持續發展農業科技示範區建設、農業高科技創新和可持續發展綜合實驗區等科技工作,指導農村重大科技產業的示範;組織實施科技扶貧、科技下鄉、鄉鎮(街道)科技工作、推動農村科技進步、成果推廣工作,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等科技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科普工作。
(四)科技合作科(地震辦)
負責全市科技交流合作計畫、促進產學研合作政策的擬定和落實工作;負責全市技術難題和技術需求的徵集、整理和發布工作;負責開展與我市產業技術相關的高校院所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負責產學研項目的實施、管理和跟蹤服務工作;負責重大產學研合作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科技人才引進工作。
負責編制全市防震減災中、長期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地震監測預報和防震減災及宣傳教育工作;管理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審定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抗震設防標準,承擔市防震減災辦公室領導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人員編制
市科學技術局行政編制8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按行政編制的10℅以內控制使用)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科長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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