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頭政治[政治學術語]

寡頭政治[政治學術語]

寡頭政治(oligarchy),指由少數人掌握政權的一種統治形式,原指少數人掌握的政權,如古希臘雅典奴隸制國家的貴族政權。後通指由一小撮反動統治者操縱一切的政治制度。不僅是在政府之事務中服從少數人之統治的政治,而且在任何團體,諸如一個教堂、工會、學校,或者任何其他機關中,由少數人所管治者,均可稱為寡頭政治。

各派觀點

茲將若干大思想家及重要文獻對於寡頭政治之看法列舉如後:

一、亞里士多德 以一人之統治為君主政體,少數人之統治為貴族政體,多數人之統治為民主政體;而這三種政體之腐敗形態,則依次為專制政治、寡頭政治與暴民政治。

二、墨克依完(maciver)有曰:多數或一般人民從來未統治過,而真正統治之任務經常是掌握於少數人之手。所謂憲政體制問題,乃為一人對少數人之關係,尤其是少數統治者對多數被統治者之關係。在這種意識上,是否少數人均對多數人負責?否則,那便是寡頭政治。

三、韋柏新世界美語辭典之解釋:寡頭政治乃係一種政治制度,其統治權為少數人所把持。亦有謂寡頭政治乃一國之統治權掌握於少數人之手者。要而言之,凡屬一個國家系由少數人所統治,或一種政體系為少數人所把持者,均可稱之為寡頭政治。像古代斯巴達(sparta)雖有二王,實為一寡頭政治之國家。

四、韋柏新國際詞典指出:寡頭政治是一種由少數人所統治之政治;一種政府之形態,其權力乃操在少數人之手,或一個國家系由少數人所統治。通常寡頭政治與貴族政治有別,因為前者系一種少數人為了貪瀆或自私為目的之統治。

五、哥倫比亞百科全書則曰:寡頭政治是一種由少數人所統治之政治。如果這種統治之少數人均被認為比較其他的人為優秀,而且最適宜於統治,則此種政治為貴族政治。又寡頭政治一詞含有幾分輕蔑之意,而那些均為寡頭政治之多數政府,事實上,會為其自己使用其他名稱及遵守某些其他制度之外表形象。

歷史淵源

寡頭政治經常可能成為變革的工具。它堅持要國君或獨裁者分享力量,因此打開了由其它社會元素來分享力量的大門。曾有這樣的一個例子發生,在1215年,當時英國的貴族聯合起來,迫使英格蘭國王約翰簽署了大憲章。這樣便心照不宣地減少了的約翰國王的政治力量和承認了最初的寡頭政治的存在。當英語社會繼續發展,大憲章便分別在1216年、1217年和1225年被不斷地修改,來保證更多人獲得更大的權利,就這樣踏上了英國君主立憲制的道路。

在古代寡頭政治家族方面,有一個例子,就是美第奇家族,一個來自佛羅倫斯的非常強大的家族。現代寡頭政治家族方面有一個例子,常見於二十世紀的南非或者二十世紀末的突尼西亞。這裡,寡頭政治的基本特徵特別容易被察覺的,因為南非的寡頭政治形式就是根據種族,在布爾戰爭後,在操英語和南非荷蘭語的白人之間達成了一項心照不宣的協定。他們人口只占兩成,但竟然獨占所有教育和貿易的機會。雖然這個過程自18世紀中葉已開始運作,但在1948年後它才成為正式的政府政策,並且成了世界聞名的南非種族隔離政策。直到1994年,民主降臨南非,由大多數黑人主導的民選政府終止了這項政策。

在一些拉丁美洲的國家,寡頭政治的概念被擴大到包括政府和軍方官員,並暗示了裙帶關係的重要,只有裙帶關係的人才能進入權力圈,或是委以軍權,這樣執政群才比較安心。

一些作者譬如義大利經濟學家維弗雷多·帕雷托(Vilfredo Pareto)、義大利法學家/政治理論家莫斯卡(Gaetano Mosca)和德國社會學家羅伯特·米歇爾斯都相信任何一個政治制度最終將轉變成寡頭政治(寡頭政治的金科玉律)。根據這種想法,現代民主應該被看為當選制寡頭政治。在這制度中,在政治對手之間的實際區別是相對地小,因為政客的事業前途嚴重地取決於不必選舉的經濟來源和媒介精英,例如掌握媒體的財團、掌握政治獻金的金主、掌握人脈的權力掮客...等,不管誰當選都得與他們做出妥協和分享力量,於是他們成為一群看不見的地下政府並持續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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