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擴聲
正文
為提高室內聽眾點上響度所採取的聲電-電聲措施。原理 因為到達聽眾點的直達聲能與聲源到聽眾點的距離平方、混響聲能與室內吸聲量都成反比,所以,當廳堂超過一定體積後,不僅多數聽眾因遠離聲源所獲得的直達聲能很弱,而且有用的反射聲能也相應下降。這就使得聽眾點上的信噪比很小。由傳聲器、放大器、揚聲器組成的擴聲系統能把自然聲變成電信號,再經放大、補償、延遲後轉變成放大了的聲音,使聽眾點上獲得的聲能得到提高,整個廳堂可獲得較為合理的聲效果。
系統選擇和布置 擴聲系統必須具有足夠的功率,以保證廳堂內語音或樂聲的最大聲壓級能達到85或98分貝;同時擴聲系統還必須具備較寬而又平坦的頻率回響範圍以保證音質,一般語言系統要求100~6300赫範圍內的不均勻度小於10分貝,音樂系統要求50~10000赫範圍內的不均勻度小於16分貝。擴聲系統的布置應保證廳堂內聲場的不均勻度小於 8~12分貝和聲象的真實性。同時還要注意避免出現聲反饋。聲反饋主要是由於傳聲器和揚聲器的相對位置不適當和它們的指向性不強所造成的。
功率的選擇 擴聲系統所需功率Wθ(瓦)與遠離聲源的擴散聲場中所要求的最大聲壓級Lmax(分貝),廳堂的體積V(米3),混響時間T60(秒),以及電-聲轉換效率η有關: 當廳堂的體積和混響時間確定後,在保證一定音質的前提下,揚聲器系統供聲的最大距離為: 式中Q為揚聲器的指向性因數。
揚聲器的布置 原則是使聽眾區的直達聲儘可能地均勻,頻率畸變小,不產生重聲和雙聲,並保證聲源方向的真實性。其布置方式可分為三種:
①集中式。揚聲器系統常裝置在舞台框上方集中在中間或在相距不大於10米的範圍內,也可安放在台口兩側。為減輕對前排聽眾的壓頂感,舞台框上方的揚聲器系統可吊下來明裝,與聽眾的俯角小於45°;也可在台唇或樂池前欄桿上裝置輔助揚聲器系統,使其發出的聲音比從舞台框上方的揚聲器系統發出到達前排的聲音提前5~25毫秒,即使其聲壓比從台框上揚聲器傳來的要小,由於聽覺上的先入為主效應,仍能把聲象從台框上方拉下來。如果演出的自然聲較強,可不使用台唇上的輔助揚聲系統,只要使台框上方揚聲系統發出的聲音比自然聲到達前排的時間推遲5~25毫秒,聲象就能真實。
在台口兩側安放揚聲器系統的方法,對坐在中線上的聽眾會產生雙聲源感,同時,這個方法比在台框上方裝揚聲器的方法更容易引起聲反饋。但對於寬度大的廳堂,只在台框上方裝揚聲器系統,難以保證對前排兩側聽眾的均勻供聲,還需要在兩側加輔助揚聲器系統。常用的集中式揚聲器布置系統,在聽眾席中部立體感較強,兩側較差,前排更差。如再在頂棚採用分散式系統,按自然聲的方位來控制揚聲器系統的功率和延遲時間,就能擴大立體感強的聽眾區範圍。
②分區式。對於寬而長的廳堂,宜採用分區布置,將揚聲器放置廳堂頂部,並按分區調節所需的延遲時間。
③分散式。把大量的揚聲器均勻地分布在頂棚、側牆、會議桌或椅背等處,並按分區原則進行時間延遲。它只適用於語言擴聲系統。這種布置方式雖然信噪比高,但是由於聲音來自各個方向,聽感混亂,清晰度、音質和聲象真實感都較差。此外,需用揚聲器數量多,維修也不方便。
立體聲系統 從傳聲器到揚聲器系統均有獨立的聲道。常用的立體聲道按左、中、右分布。當自然聲靠近某通路傳聲器時,進入該聲道的聲音強,時間早,由揚聲器重現時,這種相對關係仍不變。傳聲器要均勻分布在自然聲源的活動範圍內,其間距和指向性要使聲象的方向和深度感均能得到連續的變化。對聲源活動範圍大、且發聲量低,需用無線傳聲器時,則採用一進三出的音量調節器,按聲源所在方位,以相應的電壓比分配到左、中、右三聲道。立體聲系統的效果雖優於單聲道系統,但它的電聲性能要求比一般擴聲系統高,技術難度也大。
參考書目
沈:《擴聲技術》,人民郵電出版社,北京,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