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縣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

(二)指導全縣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協調和推動解決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四)負責組織整村推進、產業扶貧、“雨露計畫”、扶貧搬遷、老區建設、村級發展互助資金試點等重點工作的實施和檢查驗收。 (五)積極向上申報項目,並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報批扶貧信貸項目、財政扶貧項目和老區建設項目,負責扶貧開發項目庫的建立,並做好項目實施中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

(一)貫徹落實《湖北省農村扶貧條例》和《湖北省扶持老區建設條例》;擬訂全縣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中長期規劃;擬訂全縣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各類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指導全縣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協調和推動解決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根據國家、省、州關於各類扶貧資金的使用辦法和相關規定,負責對財政扶貧資金、老區建設資金使用及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和督辦落實,評估扶貧資金使用效率,並組織年度績效考評。
(四)負責組織整村推進、產業扶貧、“雨露計畫”、扶貧搬遷、老區建設、村級發展互助資金試點等重點工作的實施和檢查驗收。
(五)積極向上申報項目,並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報批扶貧信貸項目、財政扶貧項目和老區建設項目,負責扶貧開發項目庫的建立,並做好項目實施中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
(六)組織動員全社會開展扶貧濟困活動;協助組織指導縣直機關開展扶貧聯繫點工作;聯繫老區建設促進會等社會團體參與扶貧濟困活動。
(七)負責組織鄉、村幹部參加各級扶貧業務培訓,組織農村貧困勞動力轉移技能、農業實用技術培訓的“雨露計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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