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縣教育局

宜章縣教育局是宜章縣人民政府的內設機構。

單位職責

宜章縣教育局是宜章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教育事業的工作部門。根據宜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宜章縣教育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宜政辦發[2002]32號)精神,宜章縣教育局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研究擬定全縣教育發展戰略,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政策和規定;指導、協調、監督鄉鎮政府及全縣各級各類學校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以及國家、省、市有關教育的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2、研究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指導、實施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

3、管理和指導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負責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教育以及各類短訓班的審批、管理;規劃、管理、指導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實施中等、初等和學前教育的課程計畫、課程改革、教材建設;規劃並指導全縣教育教學改革,開展教育教學研究。

4、主管全縣的教師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工作,制定並貫徹教職工隊伍管理的規章制度;指導中國小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組織實施全縣中國小教師初級職務評聘工作;負責中國小中高級教師職務評聘收卷審核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國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教師繼續教育、教育管理幹部的培訓及獎懲、教師檔案建設及管理、教師綜合素質考核、機構人員編制和教師調配等工作。

5、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實施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做好本系統財務預算,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等地方性規定和收費標準方案;統計並監測全縣教育事業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境)內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等。

6、負責中國小學籍管理和國中、國小畢業證的核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師範教育類大中專畢業生在教育系統的招聘錄用工作及教育人才引進工作。

7、統籌管理各類高等、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歸口管理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制定畢業生就業的地方性規定報縣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管理畢業生就業市場;審查畢業生就業派遣資格,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

8、組織並指導全縣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及學校精神文明建設;負責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歸口管理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工作;管理和指導教育系統的學會、協會等社團組織。

9、管理全縣語言文字工作;組織實施推廣國語和國語培訓工作。

10、指導全縣教育技術裝備和現代信息技術教育工作,統籌規劃並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勤工儉學和教育物資政府採購工作。

11、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審計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12、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分工

廖小白:黨組書記、局 長 主持全面工作。

譚華山:黨組副書記 分管計畫、財務股、學生資助中心、教育技術裝備處。

彭建華:副局長 黨組成員 負責黨務、青工、婦女、計畫生育工作、分管政工股、基教股。

李國洪:副局長 分管教研室、電化教育館。

楊湘峰: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管項目建設、維穩辦。

陳柏生:紀檢組長 黨組成員 分管紀檢組、監察室。

李曉月:工會主席 黨組成員 分管工會工作。

余秀芳:黨組成員 分管民辦、職成人教育站。

李智鋒:黨組成員 分管招生考試院。

薛良中:主任督學 分管辦公室、督導室。

機構設定

宜章縣教育局共設8個職能股室,分別是辦公室、計畫財務股、政工股、普教股、紀檢監察室、審計股、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縣教育工會。下屬5個事業單位,分別是縣教育科學研究室、縣成人教育站、縣電化教育館、縣招生考試辦公室、縣教育技術裝備處。

根據上述職責,縣教育局內設7個職能股室,5個直屬事業單位、9個掛靠事業單位。

紀檢監察室

1、監督本單位和學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制度,參與教育局及有關部門開展的有關檢查活動;

2、負責綜合分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綜合、分析、檢查領導幹部廉政自律的情況,組織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員的檢舉以及申訴,承辦相關信訪案件調處。

教育聯合工會

對本單位和學校政務公開、財務公開和校務公開工作實施監督和指導,維護職工民眾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權;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形式或其它形式,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動員和組織職工積極參與經濟建設,努力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技術業務和科學文化素質,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加掛政策法規股、教育安全穩定辦公室牌子)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事務;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務的督辦落實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調查研究、情況綜合、上傳下達、信息傳遞和反饋工作;負責教育新聞宣傳、電子政務、文秘、文電、機要、保密、信息綜合、信訪、督查督辦、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信息化、機關安全保衛、接待和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機關資產管理工作;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起草有關地方性教育政策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協調和指導全縣教育行政執法,承辦縣本級教育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安全穩定工作,指導和督促各相關單位對學校及周邊的各類安全隱患開展排查和整治。

(2)政工股(加掛教師工作股牌子)

負責全縣教師工作;指導教師人事、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工作和教育系統人事、就業制度改革以及機關編制等工作;負責制定師訓、乾訓工作規劃以及教師隊伍、幹部隊伍建設;負責組織教育系統表彰獎勵考核、教師調配與流動管理工作;負責教師思想政治教育和職業道德檢查督導工作;負責教師職務評聘的日常工作;負責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等名優骨幹教師群體的選拔與管理工作;負責教師業務培訓管理和民辦教育學校的教師隊伍建設。

(3)計畫財務股

負責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並指導中國小布局調整和危房改造工作;擬定中國小招生計畫;負責學校設定的審核、報批等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負責教育經費與校產的管理;統計並監控全縣教育經費投入、執行情況及教師工資發放情況;編制縣本級教育經費預決算;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各級教育專款、各種外資和國內捐贈款;協同有關部門制定和規範各級各類學校收費標準;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縣屬學校的基建立項、招標、質量監督等基建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政府採購及現代教育技術裝備建設;負責有關審計、稅務、財務檢查等協調工作。負責本部門及所屬單位、學校的財務計畫或預決算、預算外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國有資產管理與使用、校辦產業經濟效益狀況、基建和維修工程的預決算、國家財經法規和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等方面的審計工作;負責對下屬各單位經濟活動中重大事項的審核、調查、評價等工作。

(4)基礎教育股

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工作;指導、推動九年義務教育工作;參與研究基礎教育體制的綜合改革,制定全縣中國小招生規定和辦法;歸口管理和指導中國小德育、特殊教育、學前教育、民族教育與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歸口管理普通高、國中學籍及高、國中畢業會考,監測全縣中國小教學質量;歸口管理中國小課程、教材、配套用書工作;組織對經省教育廳授權編寫的中國小教材、教輔資料、學生配套用書的審定;歸口管理省、市示範性高中、實驗學校、幼稚園建設和報批認定工作;歸口管理中國小競賽活動;負責基礎教育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工作;參與審核有關保送生資格與報批工作,參與中國小調整布局工作、教學儀器設備配備、教師和校長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聯繫縣屬學校有關基礎教育業務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基礎教育各類學校的業務工作;負責中國小校的安全穩定工作。

(5)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

負責規劃、指導、協調全縣職業教育、成人教育、職工教育等工作;制定職業高中招生計畫,參與職高的招生、職教改革、教師繼續教育等工作;協調指導農村教育綜合改革;負責鄉鎮農校的管理;指導掃盲工作。

(6)民辦教育股

擬定全縣民辦教育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綜合指導全縣民辦教育改革和發展;牽頭組織對民辦學校進行綜合性檢查評估;協調處理民辦教育改革和發展過程中共同性矛盾和問題;依法對各類民辦學校(含幼稚園)的辦學行為、財務指導、教師教學和教師培訓工作;負責各類民辦學校(含幼稚園)的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年檢評估的組織和有關信息的發布。

(7)行政審批股

根據授權,統一受理並組織辦理全縣教師資格認定和民辦教育審批的相關事項;對行政許可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二)、直屬事業單位

(1)汝城縣教育科學研究室

負責教育教學管理和研究工作;推廣、套用教學科研成果;指導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舉辦各種教研活動等工作。股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3名。

(2)汝城縣電化教育館

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電化教育管理與業務指導;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現代教育技術的推廣套用、普及與研究工作;負責實施全縣現代教育技術裝備和音像教材推廣工作。股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5名。

(3)汝城縣教育技術裝備站

負責管理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勤工儉學、實驗教學工作,組織實施教學儀器設備裝備工作,負責中國小實驗教學理論研究工作。股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8名。

(4)汝城縣教育檔案室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幹部、教職工的人事和業務檔案等管理工作。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定編3名。

(5)汝城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及相關貸後管理工作;中等職業學校的國家助學金管理等資助工作;資助政策宣傳及其他有關資助的工作等。股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三)、掛靠事業單位

(1)汝城縣教育基金會秘書處

理事會閉會期間,貫徹執行理事會的決定,完成理事會規定的各項任務,處理理事會的日常工作。股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2)汝城縣畢業生就業管理辦公室(加掛汝城縣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牌子)

負責擬定全縣畢業生就業指導計畫等有關工作,承辦畢業生報到和檔案接轉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急需畢業生的專項就業計畫,負責本縣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工作。股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

(3)汝城縣教育招生考試院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縣人民政府關於教育考試和招生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根據上級確認的各類教育考試和招生改革意見,負責制訂各類教育考試與執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考試的報名、體檢、建檔、組考等工作;組織實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報名、建檔、組考、頒發課程合格證和畢業證書;按照國家有關教育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研究制定我縣中國小校教育招生、考試的政策、措施和辦法並監督執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有關方面委託,承擔種類證書考試和資格考試。股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高配副科級,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5名。

(4)汝城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負責對鄉鎮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及下級教育部門進行監督、核查、評估、指導等教育督導工作,保證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和教育目標的實現。股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

(5)汝城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工作和國語推廣工作。股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

(6)汝城縣電大工作站

落實中央、省、市電大布置的各項工作,端正辦學思想,培養合格人才;根據“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放教育試點”項目要求,組織落實好相關的工作;負責教學班的行政管理和教學管理,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為學生自主學習提供良好的支持服務,監督各專業的教學計畫實施情況,做好集中實踐環節的管理工作;組織全民終身教育培訓。副科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5名。

(7)汝城縣校園安保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對全縣校園安保人員進行日常管理、業務指導培訓。股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由教育局內部調劑解決。

(8)汝城縣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管理辦公室

負責對汝城縣青少年活動中心的日常管理及對外開放等工作。股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由教育局內部調劑解決。

(9)汝城縣職業教育中心辦公室

負責貫徹國家有關職業教育的方針政策,制定全縣職業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在縣職業教育中心的領導下開展職業教育日常工作。開展各種職業技術教育培訓、成人學歷培訓及非學歷技能培訓,統籌縣域內中初等職業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勞動力轉移培訓、就業與再就業培訓、農村實用技術培訓等。股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由教育局內部調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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