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民營企業局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發展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發展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的政策,組織制定全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負責對全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

主要職責

(二)、負責全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的經濟運行監測和經濟運行分析,搞好調查研究,為市委、市政府提供有關情況和決策參考意見。

(三)、指導縣(市、區)工業園區的規劃建設,引導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向工業園區聚集。

(四)、指導和推動民營企業(中小企業)進行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組織結構的調整,引導企業開展體制創新、機制創新、科技創新。

(五)、組織和指導民營企業(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開拓國內外市場。

(六)、搞好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建立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為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提供信息、融資、培訓、諮詢等服務。指導和規範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協會的活動。

(七)、組織和指導企業向上申報有關項目。

(八)、負責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備案及其業務指導。

(九)、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非公經濟人員職稱評定工作。

(十)、負責對各地民營經濟發展、工業園區建設進行目標考核,評選先進民營企業和優秀民營企業家。總結推廣各地發展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的典型經驗。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局黨組書記、局長曾冬蓮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維毛同志:協助局長抓機關建設管理,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分管運行監測、調查研究、工業園區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鄭森林同志:協助局長分管招商引資、綜合服務、全民創業、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建設、鄉鎮企業供銷公司破產改制工作。

副調研員張學軍同志:協助局長分管宣傳信息工作,主編《宜春民營經濟》。

副調研員盧懷勝同志:協助局長分管機關事務工作。

三、局黨組成員聯繫縣(市、區)

為了解工作動態、抓好工作落實,實行局黨組成員聯繫縣(市、區)工作制度,具體明確如下:

局黨組書記、局長曾冬蓮:負責掌握面上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維毛:側重聯繫高安市、奉新縣、靖安縣、樟樹市、袁州區。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鄭森林:側重聯繫上高縣、萬載縣、宜豐縣、銅鼓縣、豐城市。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調查研究科、信息網路中心)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事務和綜合調研等工作:搞好內外聯繫、上傳下達、綜合協調;加強機關規範化建設管理,健全落實各項管理制度;開展綜合調研,提出決策參考意見及跑項爭資建議;負責對外宣傳、信息報送、政務信息公開和信息網路中心日常管護工作;負責公文處理、督查、檔案、接待、信訪、勞動工資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物業管理、後勤服務工作;牽頭落實有關中心工作任務;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運行監測科(非公經濟科)

負責民營經濟、中小企業運行監測及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等工作:擬定民營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定期進行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運行監測分析,匯總數據月報表,撰寫分析報告;開展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調研,提出對策建議;指導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按省局要求落實中小企業“千百十成長工程”的工作任務;會同人事部門開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人員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作;承擔省、市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工園區科(信用擔保科)

負責工業園區發展的指導、協調、服務和全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等工作:擬定工業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定期進行工業園區經濟及園區重點企業運行監測分析,撰寫分析報告;開展工業園區發展相關調研,提出對策建議;組織開展生態園區試點建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職工技能培訓等工作,做好園區有關爭資項目申報工作;負責信用擔保的行業管理,促進擔保體系建設;承擔市推進工業園區建設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綜合服務科(中小企業服務中心、黨總支)

負責推進全民創業和服務企業及招商引資等工作:開展全民創業政策宣傳、典型培植推廣、綜合協調服務;組織企業參加各類經貿交流、展覽展示、銀企合作、人員培訓、人才招聘等活動;引導幫助企業開展管理體制創新,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開展品牌創建和誠信企業建設;做好企業減負、最佳化發展環境、安全環保等方面工作;指導企業爭取上級政策資金支持及其項目申報;負責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建設,指導、組織民營企業協會開展活動;承擔局機關招商引資辦公室和掛點幫扶企業工作;負責局黨總支日常工作、普法及群團等方面具體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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