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市衛生局

(六)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市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七)擬訂全市鄉鎮衛生、婦幼保健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並實施鄉鎮衛生服務工作,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十三)負責全市衛生統計信息工作,監督管理醫療收費價格和全市衛生事業經費的使用。

單位簡介

宜州市衛生局是由宜州市人民政府主管的負責管理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的政府職能部門,現有機關行政編制11名,其中領導職數:局長1名,黨組書記兼副局長1名,副局長1名,黨組成員1名;掛靠衛生局事業單位編制12名。全局實有職工總人數26人。主要職能科室有辦公室、人事股、醫政股、計財股、疾控股、基婦股、新農合管理股,掛靠管理的單位有市新農合辦公室、市紅十字會、市初保辦、市愛衛辦,轄28個直屬二層機構,其中鄉鎮衛院20個(包括7家中心衛生院、13個鄉鎮衛生院),市直醫療衛生單位8個(包括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市精神病醫院、市工人醫院、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寄生蟲病防治站和市衛生監督所)。1998年,市委、市政府把鄉鎮衛生院“三權”(人事、財政、行政管理權)收歸衛生局生垂直管理,與鄉鎮政府理順了對衛生院的管理職責和職權。全市醫院床位總數1770張,共有衛生幹部職工1872人,全市平均每千人口擁有病床2.82張。宜州市精神病醫院於2008年10月由金城江區人民政府轉由宜州市人民政府管理。2010年2月根據《中共宜州市委員會關於成立行業系統黨工委進一步最佳化基層黨組織設定的通知》(宜發〔2010〕3號)要求,在宜州市衛生局成立中共宜州市衛生工作委員會,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全市衛生系統黨組織、黨員關係轉為中共宜州市衛生工委統一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衛生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擬訂全市衛生工作政策、規定和各項衛生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與監督。
(二)統籌規劃和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擬訂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四)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編制衛生應急預案和制定衛生應急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五)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依法監管和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六)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市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七)擬訂全市鄉鎮衛生、婦幼保健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並實施鄉鎮衛生服務工作,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八)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加強醫德醫風建設。
(九)貫徹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醫療機構內部臨床藥事工作。
(十)組織制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指導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醫療衛生科研攻關,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評審和聘任考核工作,組織實施衛生方面的對外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有關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醫療保健工作,做好保健規劃和管理,負責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衛生統計信息工作,監督管理醫療收費價格和全市衛生事業經費的使用。
(十四)開展艾病防治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我市愛滋病實施防控和干預,控制愛滋病的發生和蔓延。
(十五)制定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納入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六)承擔全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機構設定

(一)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局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檔案資料的立卷歸檔、保密、印章管理、政務公開、信訪、接待、計畫生育、衛生宣傳和行政事務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擬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總結、報告、情況匯報等文字材料;協調全市衛生資源;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評及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局辦車輛保養和管理;協調各機關各股室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 人事股。
負責全市醫療衛生單位許可權範圍內的幹部任免、考核、人事調配及人才交流、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衛生機構設定和機關及所屬單位人員編制的設定;負責全市衛生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等管理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在職在編幹部檔案管理、幹部年報統計工作及幹部培訓工作。
(三)醫政及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辦公室)。
擬訂市、鄉兩級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有關政策、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負責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負責市、鄉兩級醫療機構的執業準入、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等方面的監督和評價工作,協調處理醫療爭議;協助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貫徹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管理全市臨床用血的質量;擬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衛生法制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負責衛生技術人員培訓及醫療技術的引進和推廣。承擔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四)疾病控制股。
擬訂全市傳染病、地方病、寄生蟲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防範體系,防止、控制疫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組織對重大疫情、中毒事件、較大的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和救災防病的調查處理;負責傳染病疫情信息的匯總和報送工作;擬定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預案,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並制定年度衛生應急工作計畫,上報工作總結;負責全市衛生統計信息工作。指導社區服務和預防保健工作,組織指導鄉鎮防保機構的工作;承辦全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五)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股。
貫徹落實“一法兩綱”(《母嬰保健法》、《中國兒童發展綱要》《中國婦女發展綱要》),依法許可和監管孕產期保健和嬰幼兒保健相關母嬰保健專項技術,依法對母嬰保健工作進行管理、指導和監督;對“降消”項目、增補葉酸項目、地中海貧血防治項目、免費婚前醫學檢查項目、產前篩查項目、新生疾病篩查項目及預防愛滋病、梅毒和B肝母嬰傳播項目的監督管理;指導及落實《全國兒童保健工作規範》和《託兒所幼稚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對孕產婦保健及兒童保健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發放《出生醫學證明》的醫療機構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愛嬰醫院(衛生院)的監督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配合計生部門進行傷殘兒童鑑定。負責全市衛生統計。
(六)計財股。
擬定全市醫療衛生機構財務管理制度及財務管理辦法;督促和指導全市各醫療機構的財務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報帳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所屬單位財務監督、內部審計和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全市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價格和收費票據的管理、監督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基本建設、維修改造、鄉村醫師補助資金的管理及發放工作。負責每年各種財務報表,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及上報,負責節能減排的統計上報。
(七)新農合管理股。
認真貫徹落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擬定年度合作醫療方案,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工作; 協調有關部門及單位做好農村合作醫療宣傳發動及資金籌集工作;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市級定點醫療機構資格認定和對醫療收費、藥品價格、報銷程式、補償兌現等情況的監管,及時糾正違規行為;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和培訓工作;對鄉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人員進行考核,對違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對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運行中的爭議、糾紛進行調解和處理。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政策諮詢。負責督促檢查和指導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開展;定期向市合管委匯報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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