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縣農糧局

(一)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種植業、養殖業、農業機械化、糧食流通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糧食流通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農業和農村經濟、糧食流通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

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能調整,縣農糧局的主要職責是:

(二)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財務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和社會事業發展工作。

(三)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改善。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農業和糧食項目規劃,提出相關支持農業發展的項目安排意見,組織、指導和監督項目實施。

(四)擬訂促進農業、糧食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擬訂促進農業、糧食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擬訂農業和糧食科研、技術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組織科研活動、技術引進、成果鑑定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

(六)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山草坡、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

(七)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糧食批發交易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巨觀調控糧食市場,承擔農業和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糧食流通信息,指導農業、糧食流通信息服務。提出促進主要農產品流通與出口的政策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國內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八)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擬訂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實施。規劃和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糧食質量監督檢驗體系建設,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糧食質量調查與品質測報工作。組織農產品安全的事故調查處理和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指導實施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九)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畜禽、農藥、獸(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獸醫醫療器械、肥料的監督管理。對糧食市場各類經營主體進行監督檢查,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實施行政許可、監督檢查等行政行為的監督。承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糧食儲備的國家標準。依法負責漁船、漁港、漁機、網具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

(十)承擔農業和糧食儲備防災減災責任,監測、報告、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農藥、獸(漁)藥、疫苗、農用柴油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組織實施動物和農業植物防疫、檢疫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指導動物和農業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物和農業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及時報告和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實施救災、應急及政策性用糧等重要糧食移交調運工作。

(十一)制訂農業生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環境保護、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及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負責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二)提出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專項建設規劃建議並指導實施。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和指導。負責省、市級儲備糧管理和各類政策性糧食供應與管理。負責糧食倉儲管理工作。承擔糧食市場監測和應急責任,提出啟動糧食應急預案的建議並參與組織實施。承擔同級工商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資格的行政許可工作。指導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工作。

(十三)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農糧局內設四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承辦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及文秘、保密、信訪、檔案、督查和保衛等工作;擬定局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組織有關檔案的起草;對全局重要檔案及方案的出台進行把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後勤工作。

(二)業務股。提出糧油作物生產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指導糧油作物結構和布局的調整;提出並組織實施糧食、油料、綠肥生產重大技術措施及資源保護;組織化肥、農藥、種子等產品的質量監督、檢驗、登記;指導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負責中、低產田改良試驗、示範、推廣和項目的實施;制定並監督實施耕地保護與補償制度;主管地力監測、綠肥生產、化肥及微肥肥效鑑定和監測等工作。

提出全縣經濟作物生產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經濟作物生產的重大技術措施及資源保護工作;指導經濟作物結構和布局的調整;負責菜藍子工程、蠶桑、茶葉、花卉等工程實施工作;對經濟作物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生產的監督管理,擬訂並監督菜地保護與補償制度。

提出全縣畜牧水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重大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動物和動物產品的內檢及疫病防治、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等工作;組織種畜禽、獸藥獸醫醫療器械、獸用生物製品的登記和審批;指導畜禽產品的流通、加工工作;對畜禽產品安全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飼料行業管理;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指導全縣畜牧獸醫服務體系建設。

提出全縣水產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重大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規劃、組織協調大水面開發和負責特種水產工程的實施工作;指導漁業經濟體制改革和經營管理工作;組織水產品綜合加工利用與開發;指導水產種苗繁育、魚病防治工作;保護漁業資源;負責漁政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水產服務體系建設,對水產品安全進行監督管理。

(三)綜合股。編制局機關年度財務計畫並監督實施;綜合提出農業技術改造計畫;承辦全縣農業建設項目的申報工作;管理局屬單位資金、監督下屬單位資金的使用,開展財務檢查,監督管理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局屬場所和農辦企業的經濟體制改革;組織開展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和新技術、新成果的套用,指導下屬單位經濟建設規劃、經營管理和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局屬企業和場所的財務審計工作。

組織實施全縣農業市場信息體系建設;收集、調查研究農業生產流通信息,負責農情信息工作;提出和組織實施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協調菜籃子工程工作,執行農產品安全標準,負責市場準入工作,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建設;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承辦農業涉外有關事務;承擔法律法規賦予農業部門的行政執法職能,組織、協調和實施對農業投入品、農產品的質量監督,負責農資產品打假整治工作,依法對農資生產企業和農資市場進行綜合檢查監督,依法查處違反農業法律法規的行為,維護農民利益,承擔農業行政複議工作。

(四)糧食監督檢查股。合理分解購銷計畫,指導、協調最低價糧食收購和市場價糧食的收購工作,督查國家糧食政策落實情況;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統計和糧食行業統計工作,搞好統計調查,及時上報統計數據;負責組織協調縣內軍糧、災區、庫區移民等政策性糧食供應;提出啟動全縣糧食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糧食應急供應工作;落實完善地方糧食儲備制度,做好轄區內糧食巨觀調控工作;建立和完善儲糧糧情預警機制,組織糧食安全普查,加強糧食安全保管工作,推廣科學儲糧,做到“一符三專四落實”;確保糧食安全;負責糧食質量調查、監測和調撥仲裁工作;負責糧食產品質量監管工作,協助有關單位做好食品質量監管工作。

領導分工:

局長:曾子平

黨總支書記:郭德成

副局長:鍾惠瓊、袁子仁、何啟玫、賴修忠、曾達、任向明

工會主席:袁小雷

行政審批:

一、動物檢疫合格證

二、動物診療許可

三、獸藥、飼料經營許可

四、漁業捕撈許可

五、種畜種禽經營許可

六、種子經營許可(核准)

七、植物檢疫登記、檢疫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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