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輝,男,35歲,漢族,江西興國人,大學本科學歷,共產黨員,現任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 會委員、刑事庭庭長。1990年由江西省司法學校畢業後分配到章貢區法院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刑事庭副庭長。2003年4月,經過競爭上崗,他被任命為刑事庭庭長;同年,被任命為審判委員會委員。
他勤於鑽研審判業務,為提高法律理論水平,先後就讀於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南昌大學法學院,取得了法律專業本科學歷。他長期從事審判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大量疑難、複雜案件的審判。他承擔的少年法庭工作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因工作業務突出,他多次受到表彰,其中,2001年度,榮立個人三等功並被評為章貢區政法系統“雙十佳”先進個人;2003年10月,被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嚴打整治”鬥爭先進個人;今年5月,當選為章貢區“十大傑出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