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鎮宋天佑村原黨支部書記程勝、原治保委員宋志雄、婦女委員孫江亞、原聘任幹部宋保國、組長程維哄、組長宋國強、組長宋基良等七人,利用職務之便,以虛報冒領遷墳補償款的手段,合夥非法占有國有財產138000元,已私分58000元。目前,該市紀委對以上七人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大金鎮宋天佑村原黨支部書記程勝、原治保委員宋志雄、婦女委員孫江亞、原聘任幹部宋保國、組長程維哄、組長宋國強、組長宋基良等七人,利用職務之便,以虛報冒領遷墳補償款的手段,合夥非法占有國有財產138000元,已私分58000元。目前,該市紀委對以上七人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