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宜[明代文官]

宋宜[明代文官]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宋宜,字獻可,號仰山。明代鄜州直轄地人。嘉靖四年(1525)舉人,五年(1526)進士,封授為行人(官職,掌管傳旨、冊封等事宜),奉命到沈王府祭祀。沈王賜贈厚禮,宋宜拒而不收。禮畢回京,任命為南京監察御史。赴任時,恰遇皇親貴戚,驕橫奢侈,貪贓枉法,宋宜上書直諫,言詞涉及朝政,沖犯了世宗皇帝,被捕入獄。“逆耳之言是忠君的表現。”經他人請奏,釋放出獄,官復原職。

鹽商發動事變,世宗皇帝令宋宜巡察沿江一帶。宋宜奉旨巡察江境後上書皇帝“鹽販鬧事,無需顧慮。當務之急,倭寇騷擾,務必加強海防。”並提出“武裝防範,修築工事,控制要地,忠於職守”等措施。不久,倭寇果然動兵侵犯境域,因有備而無患,鹽販之事,也迎刃而解。

海防有功,宋宜升任真定郡太守。郡府政務繁雜,公文積壓,宋宜上任後短期內全部解決,通常一件公文,一個時辰就處理妥當,因此人稱“宋一時”。拖延時限之事,再未發生。宋宜生性耿直廉潔,在任革除弊政,懲治貪官污吏,嚴禁冒名領餉,緊縮郡府開支,年節約官銀一萬餘兩。真定郡所轄州縣,路旁無樹,宋宜布告民眾,廣植樹木,不幾年道路兩旁,柳樹成蔭,人稱“宋公柳”。宋宜赴湖廣任職時,真定郡鄉民沿路高唱“宋青天,不愛錢,廣栽樹,恩非淺。”

宋宜後來任河南副史,四川參政等職,所到之處都因為政清廉潔而得到百姓的愛戴與擁護。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