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鹽業管理局

(正縣級)琚平林:安陽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安陽市鹽業公司副經理。 王長江:安陽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安陽市鹽業公司副經理。 靳延青:安陽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安陽市鹽業公司副經理。

單位簡介

1991年成立安陽市鹽務管理局,承擔全市鹽政管理職能;1994年安陽市鹽業公司更名為安陽市鹽業總公司,下設多種經營實體;1997年,根據省、市政府《關於改革和完善鹽業管理經營體制的通知》精神,原安陽市鹽務管理局(安陽市鹽業總公司)更名為安陽市鹽業管理局(安陽市鹽業公司),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全市鹽業系統現有在職職工846人,年銷售供應食鹽30000餘噸、工業用鹽12000噸。倉儲能力3.12萬噸,擁有全自動包裝機3台、半自動包裝機5台,年生產成品包裝鹽能力可達7.6萬噸。截至2009年,全市鹽業資產總額達到5700萬元, 累計創稅利6000萬元,食鹽銷售供應75.2萬噸、工業用鹽銷售供應45.83萬噸,查獲鹽業違法案件12032起,查繳私鹽、偽劣鹽5130餘噸。市鹽業管理局連續多年被評為省“食鹽專營先進單位”、“鹽政管理先進單位”,先後榮獲省“消除碘缺乏病階段目標先進單位”、“地方病防治工作先進單位”稱號,多次被市政府評為“目標管理先進單位”,2004年被評為市級“重契約守信用”企業,多年保持“市級文明單位”稱號。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鹽業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參與擬定地方區域性鹽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加強食鹽專營各項管理活動和系統內工業鹽的計畫管理,保障區域內食鹽、工業鹽市場有序供應,組織實施碘鹽普及推行。
3、負責鹽款結算及中央和省有關專項資金的清繳管理工作。
4、依法進行鹽政執法,嚴厲打擊鹽業市場違法行為。
5、根據省計畫安排,編制全市食鹽、工業鹽購進、調撥、運輸、儲備、銷售等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食鹽批發、零售許可證的審驗、核查、報批、發放管理工作。
6、負責區域內碘鹽質量監督檢測,統一管理包裝、防偽標誌供應管理工作。
7、負責國家戰略儲備鹽的管理工作,參與鹽稅、鹽價以及鹽業政策法規的調研。
8、對全市鹽行業財務、統計工作實行業務指導。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組織機構

內設辦公室、財務科、業務科、行政管理科、鹽政稽查科、人事科等。
下轄林州市鹽業管理局滑縣鹽業管理局內黃縣鹽業管理局湯陰縣鹽業管理局(鹽業公司)等。

領導班子

吳華民:安陽市鹽業管理局局長、安陽市鹽業公司經理,主持局司全面工作。
劉國同:安陽市鹽業管理局、安陽市鹽業公司黨委書記、副局長、副經理,主持黨委全面工作。(正縣級
琚平林:安陽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安陽市鹽業公司副經理。
宋長貴:安陽市鹽業管理局、安陽市鹽業公司紀檢書記、工會主席。
王長江:安陽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安陽市鹽業公司副經理。
靳延青:安陽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安陽市鹽業公司副經理。

地理位置

地址:人民大道與人民大道北巷交叉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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