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中國聲谷建設若干政策

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17年9月12日印發《關於支持中國聲谷建設若干政策》的通知。為貫徹落實五大發展行動計畫和《中國製造2025安徽篇》,加快“中國聲谷”(合肥高新區智慧型語音產業集聚發展基地)建設,促進我省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實施以下政策。

政策全文

印發信息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支持中國聲谷建設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支持中國聲谷建設若干政策》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政策正文

支持中國聲谷建設若干政策

為貫徹落實五大發展行動計畫和《中國製造2025安徽篇》,加快“中國聲谷”(合肥高新區智慧型語音產業集聚發展基地)建設,促進我省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實施以下政策。

一、加強頂層設計

充分把握產業發展規律、行業發展大勢,在現有相關規劃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目標定位和發展路徑,制定完善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產業發展規劃,引領“中國聲谷”建設。到2020年,“中國聲谷”企業營業收入達到1000億元,年均增長40%。(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合肥市政府,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二、支持原始技術創新

支持“中國聲谷”企業加強原始技術創新平台建設和創新團隊及人才引進,在重大關鍵技術攻關、關鍵研發設備購置、重大項目團隊獎勵、研發試製投入、工程(技術)中心建設等技術創新項目上,“三重一創”、科技創新、製造強省、技工大省若干政策等資金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補助。(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合肥市政府)

對取得技術創新重大成果,獲得國家技術發明、科學技術進步一、二等獎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省一次性分別給予一等獎200萬元、二等獎100萬元獎勵。(牽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配合單位:合肥市政府)

對科研機構或企業牽頭在基地新組建並新認定的國家工程(重點)實驗室,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國家工程(重點)實驗室在國家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合肥市政府)

三、支持龍頭企業做大做強

強化龍頭企業的基礎技術支撐和產業鏈引擎作用,支持龍頭企業持續加強技術創新,不斷突破更多關鍵核心技術,保持技術領先優勢,進一步做大做強產業鏈。(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合肥市政府,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支持國內外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行業龍頭企業實施基礎技術創新和產業鏈核心項目,對公共技術開放平台建設、主導軟硬體產品開發、產業鏈培育配套和兼併重組等項目,按照項目投資總額的3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50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補助總額最高3000萬元。(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合肥市政府)

充分發揮龍頭企業語音雲的技術開放平台作用,服務更多企業和人才在“中國聲谷”創新創業;通過“軟硬結合”,加強市場開拓,研發製造直接面向消費者的終端產品,實現智慧型語音與製造業融合發展。積極舉辦國內外最高水平智慧型語音大賽、在合肥第一時間發布最新的研發動態和產業信息等,搶占行業發展制高點。(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合肥市政府,配合單位:部省共同推進安徽語音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

四、支持產業集聚發展

支持“中國聲谷”建設技術創新服務綜合體和產業發展共性服務平台,按其總投資額30%給予補助,最高3000萬元。(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合肥市政府)

支持企業產品研發,對上一年度取得的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類軟體產品著作權,毎件獎勵1萬元,單個企業年度累計補助最高10萬元;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和20萬元。(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省著作權局、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合肥市政府)

支持研發產品產業化,對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類軟體、發明專利、軟硬一體化等技術創新產品產業化項目,按照其實際完成總投資(經認定的設備購置、委託開發試製投資等,不含廠房、土地投資)的3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500萬元。(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合肥市政府)

支持引資引智引技,對引進國內外行業龍頭企業在“中國聲谷”建立研發中心或成立子公司,一次性給予企業最高200萬元落戶獎勵;對科研成果產業化項目,按其設備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最高300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由省和合肥市共同支持。(牽頭責任單位:合肥市政府,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

支持企業做大做強,2017—2020年“中國聲谷”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2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1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合肥市政府,配合單位:省財政廳)

五、支持技術和產品推廣套用

加快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技術在醫療、教育、養老等行業的推廣套用,支持智慧醫院、智慧學校、智慧養老院等套用示範項目建設,促進語音電子病歷及人工智慧輔助診療系統等技術的落地套用。(牽頭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配合單位:合肥市政府)

加強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產品在廣電、通信、新聞出版、汽車、家電、智慧小區、機關辦公等示範推廣套用,每年制定年度推廣套用計畫,具體由省、市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合肥市政府,配合單位:部省共同推進安徽語音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其他市政府)

支持首台(套)創新產品示範套用,對首批次創新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系統套用,按照銷售價格的30%給予生產企業一次性補助,最高500萬元。(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合肥市政府)

六、支持人才培養和引進

落實《關於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人才工作的意見(試行)》等有關政策,加大“中國聲谷”人才培養和引進。(牽頭責任單位:省人才辦,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合肥市政府)

支持省內高校開設人工智慧相關專業,加強人才培養。(牽頭責任單位:省教育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支持“中國聲谷”雙創空間發展,對雙創空間內落地註冊的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產業創業團隊,每個創業項目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30萬元。(牽頭責任單位:合肥市政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省財政廳)

七、支持對外宣傳推介

支持“中國聲谷”舉辦國際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產品創新大賽,每次按會場展位費、租賃費等的50%給予補助,最高100萬元。(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合肥市政府,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支持“中國聲谷”舉辦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新產品市場開發大賽,按年度單個產品銷售額排名,對前三名分別按其銷售額的50%給予最高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合肥市政府,配合單位:省財政廳)

支持“中國聲谷”主辦高水平產業報刊、產業新媒體,舉辦高層次學術論壇和產業峰會、新技術發布會,每年按其實際支出的50%給予補助,最高100萬元。(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合肥市政府,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財政廳)

支持“中國聲谷”在國內外舉辦大型宣傳推介活動,每次按會場展位費、租賃費等的50%給予補助,最高100萬元。(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合肥市政府,配合單位:省財政廳)

八、加強資金支持

從2017年開始,由合肥市、省投資集團共同出資,設立總規模50億元的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基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的原則,採取階段參股、直接投資、跟進投資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支持產業發展中處於初創期、成長期和成熟期的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項目。(牽頭責任單位:合肥市政府、省投資集團,配合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金融辦)

加大資金扶持。2017—2020年,省政府每年安排2億元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和推廣套用扶持資金,合肥市每年安排6億元資金,落實“中國聲谷”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和推廣套用扶持政策。(牽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合肥市政府,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九、強化其他要素支持

加強產融合作、投貸保結合,鼓勵有關銀行創新金融品類,完善新型政銀擔合作業務風險分擔機制,支持“中國聲谷”企業融資。(牽頭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配合單位:省擔保集團、合肥市政府)

支持“中國聲谷”基地內企業上市融資,全面享受省、市、區有關支持政策。其中,對改制完成並辦理上市輔導備案登記、成功上市的企業,省財政分階段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成功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融資的中小企業,省財政按首次股權融資額的1%給予最高70萬元獎勵;對在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專精特新”版掛牌的企業每戶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牽頭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合肥市政府,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安徽證監局)

支持“中國聲谷”拓展產業發展園區,確保產業園區用地需求。(牽頭責任單位:合肥市政府,配合單位:省國土資源廳)

支持“中國聲谷”企業和研發服務機構參與電力直接交易,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牽頭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物價局,配合單位:省電力公司)

支持引進國內外各類中介機構為企業服務。(牽頭責任單位:合肥市政府,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金融辦)

十、健全體制機制和監督考核

完善部省共同推進智慧型語音產業發展合作機制,每年召開部省合作領導小組會議,對年度工作進行研究部署。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單位負責推動產業發展、政策落實和組織項目審核、目標考核等工作。(牽頭責任單位:部省共同推進安徽語音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單位: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充分發揮合肥市政府及合肥高新區的主體職能,落實其在“中國聲谷”規劃建設、招商引資和產業集聚等方面的具體責任,確保工作有效落實。(牽頭責任單位:合肥市政府,配合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完善安徽省信息產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充實資本實力,最佳化資本結構,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推動其更好發揮投資、孵化和招商引資等公共平台職能。(牽頭責任單位:部省共同推進安徽語音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單位:合肥市政府、省投資集團)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民政廳、合肥市政府等單位制定具體實施細則。要嚴格申報程式,加強審核評估,強化省市和部門會商,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台,避免多頭重複享受政策。加快資金撥付,加強資金監管、績效評價和審計監督。對弄虛作假騙取的獎補資金,一經發現全部予以收回,並按照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申報單位及相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本通知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解釋,以前相關檔案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內容解讀

一、背景依據

“中國聲谷”是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部省重點合作項目。2012年3月,吳邦國委員長對項目作出重要批示,並給予了極大的關懷;2012年12月,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安徽省人民政府召開部省項目聯席會議,全面深入的探討了項目發展工作計畫,並達成高度共識;2013年8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文成立部省項目領導小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安徽省人民政府領導擔任組長,工信部軟體司、安徽省相關省直單位及各有關部門參與,並設立辦公室,由安徽省經信委負責具體工作;2013年10月,工信部辦公廳、國務院信息發展規劃處領導專程赴安徽調研,將“中國聲谷”列入國家發展戰略規劃,並希望依託項目,為國家安全、民族文化、信息消費等方面在核心技術層面作出貢獻。2017年7月,李國英省長赴合肥市調研智慧型語音和人工智慧產業發展並召開座談會,要求圍繞建設更具影響力的“中國聲谷”,強化政策支持,抓緊研究制定支持、促進智慧型語音和人工智慧產業發展的專項政策。為貫徹落實李國英省長在調研智慧型語音和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加快“中國聲谷”建設,結合我省智慧型語音和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實際,我委在徵求省有關部門、合肥市政府及相關企業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支持“中國聲谷”建設若干政策》(以下簡稱《若干政策》)。

二、主要內容

《若干政策》提出了10個方面加快推進“中國聲谷”建設的政策措施。

(一)加強頂層設計。明確目標定位和發展路徑,制定完善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產業發展規劃,引領“中國聲谷”建設。目標是到2020年,“中國聲谷”企業營業收入達到1000億元,年均增長40%。

(二)支持原始技術創新。對取得技術創新重大成果,獲得國家技術發明、科學技術進步一、二等獎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省一次性分別給予一等獎200萬元、二等獎100萬元獎勵。對科研機構或企業牽頭在基地新組建並新認定的國家工程(重點)實驗室,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國家工程(重點)實驗室在國家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三)支持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強化龍頭企業的基礎技術支撐和產業鏈引擎作用,支持龍頭企業持續加強技術創新,不斷突破更多關鍵核心技術,保持技術領先優勢,進一步做大做強產業鏈。支持國內外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行業龍頭企業實施基礎技術創新和產業鏈核心項目,對公共技術開放平台建設、主導軟硬體產品開發、產業鏈培育配套和兼併重組等項目,按照項目投資總額的3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50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補助總額最高3000萬元。充分發揮龍頭企業語音雲的技術開放平台作用,服務更多企業和人才在“中國聲谷”創新創業;通過“軟硬結合”,加強市場開拓,研發製造直接面向消費者的終端產品。積極舉辦國內外最高水平智慧型語音大賽,搶占行業發展制高點。

(四)支持產業集聚發展。支持“中國聲谷”建設技術創新服務綜合體和產業發展共性服務平台,按其總投資額30%給予補助,最高3000萬元。支持企業產品研發,對上一年度取得的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類軟體產品著作權,毎件獎勵1萬元,單個企業年度累計補助最高10萬元;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和20萬元。支持研發產品產業化,對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類軟體、發明專利、軟硬一體化等技術創新產品產業化項目,按照其實際完成總投資的3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500萬元。支持引資引智引技,對引進國內外行業龍頭企業在“中國聲谷”建立研發中心或成立子公司,一次性給予企業最高200萬元落戶獎勵;對科研成果產業化項目,按其設備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最高300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由省和合肥市共同支持。支持企業做大做強,2017—2020年“中國聲谷”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2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1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

(五)支持技術和產品推廣套用。加快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技術在醫療、教育、養老等行業的推廣套用。加強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產品在廣電、通信、新聞出版、汽車、家電、智慧小區、機關辦公等示範推廣套用支持首台(套)創新產品示範套用,對首批次創新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系統套用,按照銷售價格的30%給予生產企業一次性補助,最高500萬元。

(六)支持人才培養和引進。加大“中國聲谷”人才培養和引進。支持省內高校開設人工智慧相關專業,加強人才培養。支持“中國聲谷”雙創空間發展,對雙創空間內落地註冊的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產業創業團隊,每個創業項目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30萬元。

(七)支持對外宣傳推介。支持“中國聲谷”舉辦國際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產品創新大賽,每次按會場展位費、租賃費等的50%給予補助,最高100萬元。支持“中國聲谷”舉辦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新產品市場開發大賽,按年度單個產品銷售額排名,對前三名分別按其銷售額的50%給予最高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支持“中國聲谷”主辦高水平產業報刊、產業新媒體,舉辦高層次學術論壇和產業峰會、新技術發布會,每年按其實際支出的50%給予補助,最高100萬元。支持“中國聲谷”在國內外舉辦大型宣傳推介活動,每次按會場展位費、租賃費等的50%給予補助,最高100萬元。

(八)加強資金支持。從2017年開始,由合肥市、省投資集團共同出資,設立總規模50億元的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基金,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支持產業發展中處於初創期、成長期和成熟期的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項目。加大資金扶持。2017—2020年,省政府每年安排2億元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和推廣套用扶持資金,合肥市每年安排6億元資金,落實“中國聲谷”智慧型語音及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和推廣套用扶持政策。

(九)強化其他要素支持。支持“中國聲谷”企業融資。支持“中國聲谷”基地內企業上市融資,全面享受省、市、區有關支持政策。其中,對改制完成並辦理上市輔導備案登記、成功上市的企業,省財政分階段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成功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融資的中小企業,省財政按首次股權融資額的1%給予最高70萬元獎勵;對在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專精特新”版掛牌的企業每戶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支持“中國聲谷”拓展產業發展園區,確保產業園區用地需求。支持“中國聲谷”企業和研發服務機構參與電力直接交易,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引進國內外各類中介機構為企業服務。

(十)健全體制機制和監督考核 完善部省共同推進智慧型語音產業發展合作機制,每年召開部省合作領導小組會議,對年度工作進行研究部署。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單位負責推動產業發展、政策落實和組織項目審核、目標考核等工作。充分發揮合肥市政府及合肥高新區的主體職能,落實其在“中國聲谷”規劃建設、招商引資和產業集聚等方面的具體責任,確保工作有效落實。完善安徽省信息產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充實資本實力,最佳化資本結構,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推動其更好發揮投資、孵化和招商引資等公共平台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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