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偵查
據渦陽縣人民檢察院初步查明,2012年3月12日17時54分,高公鎮派出所接縣公安局110指令說“在高公鎮前李村路邊河溝,有一女子躺在河溝底下”。所長張建飛立即安排值班民警出警。民警認定女子為“憨子”(傻子),在發現其受傷後沒有及時救治,交由高公鎮民政辦處理。民政辦負責人周玉珠等人開車向高公鎮西南方向駛去,最後在太和縣境內二郎鄉將該女子扔在路邊溝里。
追責處理
據查,該受傷昏迷女子系渦陽縣一高三女生,現年18歲,後顱腦粉碎性骨折。經全力搶救,已脫離生命危險。目前,張建飛、姜中常、王瑞璞、周玉珠4人涉嫌玩忽職守,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
據渦陽縣委宣傳部介紹,該縣已成立案件處理領導小組,組織精幹力量追查傷害該女子的兇手,同時對失職瀆職者依法依紀追究責任,並對公安幹警隊伍進行作風紀律整頓。全力做好受害人的救治工作,救治費用由縣統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