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共營養師協會

安徽省公共營養師協會(Anhui Province Public nutrition Association,簡稱APPA)是安徽省首家以“公共營養師”名稱註冊的,由全省公共營養師和臨床營養醫師、企業和個人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的專業組織機構,由安徽省民政廳註冊批准,並依法登記的行業性、專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協會面向省內托幼機構、國小、中學、高中、大專院校、醫院、機關、企事業集體用餐單位、食品生產經營和零售企業、大型餐飲酒店行業、健身美容會館、保健品行銷行業、社區開展營養健康科普知識教育;與有關新聞媒體廣泛合作,大力進行營養、健康宣傳;引導居民養成合理的生活方式、科學的飲食習慣,提高全民營養健康意識,促進全民身心健康,增強全民身體素質。 為了全民營養健康,更好地為了民眾、企業和政府服務,安徽省公共營養師協會共聚人脈,共享資源,促進安徽省營養健康行業強強聯手,搭建安徽省一流的健康產業平台。 安徽省公共營養師協會領導成員如下:名譽理事長張潤霞(安徽省副省長)、顧問委員會主席戴光強(教授、主任醫師,著名醫學保健專家)、理事長:李 旭(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主治醫師)、副理事長: 王傳生 蔡皖伶 張永先 王勇 趙海洋 (排名不分先後)。

簡介

安徽省公共營養師協會(Anhui Province Public nutrition Association,簡稱APPA)是安徽省首家以“公共營養師”名稱註冊的,由全省公共營養師和臨床營養醫師、企業和個人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的專業組織機構,由安徽省民政廳註冊批准,並依法登記的行業性、專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服務機構

協會面向省內托幼機構、國小、中學、高中、大專院校、醫院、機關、企事業集體用餐單位、食品生產經營和零售企業、大型餐飲酒店行業、健身美容會館、保健品行銷行業、社區開展營養健康科普知識教育;與有關新聞媒體廣泛合作,大力進行營養、健康宣傳;引導居民養成合理的生活方式、科學的飲食習慣,提高全民營養健康意識,促進全民身心健康,增強全民身體素質。

為了全民營養健康,更好地為了民眾、企業和政府服務,安徽省公共營養師協會共聚人脈,共享資源,促進安徽省營養健康行業強強聯手,搭建安徽省一流的健康產業平台。

成員

安徽省公共營養師協會領導成員圖如下:名譽理事長張潤霞 (安徽省副省長)、顧問委員會主席戴光強( 教授、主任醫師,著名醫學保健專家)、理事長:李 旭( 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主治醫師)、副理事長:王傳生蔡皖伶張永先王勇趙海洋(排名不分先後)。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為“安徽省公共營養師協會”(英文名稱 :Anhui Province Public nutrition Association簡稱APPA)
第二條 安徽省公共營養師協會是從事公共營養師和臨床營養醫師自願組成的全省性、非營利性、專業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紀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的前提下,在全省範圍內,組織和團結我省公共營養師職業工作者,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以政府支持營養、健康產業發展為依託,以宣傳教育為手段,以提高全民營養健康水平為目的,調動社會各界,促進我省營養、健康事業的發展,為配合省委、省政府開展全省和諧社會的建設工作大局服務,為振興安徽經濟服務。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相關業務主管單位、安徽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地址:合肥市政務區潛山路綠地藍海國際大廈A座413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開展營養健康科普知識教育,大力進行營養、健康宣傳;引導居民養成合理的生活方式、科學的飲食習慣,提高全民營養健康意識,促進全民身心健康,增強全民身體素質;
二、 加強行業自律,制定行業規範,有針對性的開展專業性指導工作:
三、 配合各級政府開展營養調查,健康評價,制定膳食方案,跟進服務,開展網上和電話營養專家諮詢服務。
四、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編輯、出版、發行有關的雜誌與刊物。
五、 組織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研討活動;
六、 組織公共營養師業務培訓、就業和創業指導,進行公共營養師註冊和營養諮詢專業性服務以及重點人群開展營養諮詢和服務;
七、 培訓和開發營養健康產業人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廣營養健康科技成果。
八、 對市場流通的食品、保健品進行營養評價、分析,對評價結果定期進行社會公告發布;
九、 與科研單位、大專院校、食品、保健品生產經銷單位聯合開發和推廣適合我省各類人群的營養補充食品;
十、 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種類分為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
一、 個人會員:
熱愛公共營養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承認本協會章程,自願交納會費,符合下列會員條件之一者,均可自願申請為本協會會員:
1、 具有由國家勞動部門頒發的四級/中級以上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者;
2、 對發展我省營養健康事業作出貢獻的專家、教授和營養專業工作人員。
二、團體會員:
凡願參加本協會活動,支持本協會工作,與協會業務有關的醫療衛生、醫學教育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與營養健康相關的企事業單位以及業務相關社會組織等。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1、 個人會員由本人申請,符合會員條件,經理事會討論通過,由本協會頒發《安徽省營養師協會會員證》。
2、 團體會員由單位向本協會申請,經本協會理事會批准發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個人會員:
1、有本協會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本協會的工作有建議權和監督權;
3、按規定有參加本協會組織的一切有關活動的權利;
4、免費取得本協會的相關刊物和學術資料;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二、團體會員:
1、有本協會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本協會的工作有建議權和監督權;
3、按規定有參加本協會組織的一切有關活動的權利;
4、免費取得本協會的相關刊物和學術資料;
5、可要求本協會為團體會員提供公共營養師人才支持、專家資源、科技服務;
6、在符合國家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在企事業合法經營的條件下,團體會員單位可與協會網站進行連結。
7、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個人會員:
1、 遵守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決定;
2、 維護協會合法權益;
3、 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4、 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信息;
5、 按規定及時繳納會費;
二、團體會員:
1、 遵守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決定;
2、 維護協會合法權益;
3、 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4、 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信息;
5、 按規定及時繳納會費;
6、 不得以公共營養師協會名義從事非法活動或損害本協會名譽,如造成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後果自負,並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秘書處,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一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協會活動的,將視為自動退會,收回會員證。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並追回會員證。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 選舉和罷免會長;
(四) 制定和修改會費收取標準和管理辦法;
(五)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六) 決定終止事宜;
(七)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有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副會長、秘書長;
(三)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 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 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 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需有2/3以上理事出席才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本協會章程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需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國家的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一定影響;
(三)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 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五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報相關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五年,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相關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由常務會長為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推薦名譽會長、副會長和執行副會長、秘書長的人選。
(四) 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提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制定或修改會費標準,應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2/3以上會員代表出席,並經出席會員代表1/2以上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不得投入會員企業進行營利。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凡屬本協會購置的固定和大宗資產(辦公用品等),必須登入財務帳。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實行聘任制,專職工作人員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及專業技術職稱評聘等按屬地化和市場化原則執行。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經年 2013 年12 月 29日發起人會議表決通過。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201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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