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縣財政局

(五)組織制定全縣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十)組織執行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負責管理政府債務,防範財政風險。 (十四)負責全縣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全縣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全縣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全縣財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組織起草地方規範性檔案、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和縣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全縣鄉(鎮)、縣級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並組織實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監督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全縣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縣級政府採購制度,監督管理全縣政府採購工作。
(六)負責制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及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管理辦法,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縣級機關國有資產經營收益財政專戶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管理。
(七)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財政性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政府性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組織執行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負責管理政府債務,防範財政風險。參與研究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贈)款項目的有關業務,參與財稅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縣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二)貫徹執行扶貧開發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擬訂全縣扶貧開發工作的具體政策和配套措施,並督促檢查執行,擬訂全縣扶貧資金的分配方案,指導、檢查和監督扶貧資金的使用,擬訂革命老區建設發展規劃,負責老區建設促進會的管理、指導、監督。
(十三)起草全縣農村綜合改革規劃、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改革工作。承辦安岳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工作。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依法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
(十五)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管理系統工作,制訂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和管理全縣財政業務培訓。
(十六)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行政許可事項。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小南街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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