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五)落實縣政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措施;組織實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檢查和考核;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通報制度,負責流動人口和計畫生育民眾自治工作。 (九)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十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及有關社會團體的業務工作。
主要職責
安岳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規範性檔案(草案),指導和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
(二)擬訂全縣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三)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事業發展規劃和績效考核評估細則並對有關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穩定低生育水平。
(四)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與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的政策措施,建立並逐步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
(五)落實縣政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措施;組織實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檢查和考核;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通報制度,負責流動人口和計畫生育民眾自治工作。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訂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六)監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有關人口問題的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綜合分析研究及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及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信息系統大平台建設工作。
(七)擬訂並實施全縣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研究和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
(八)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組織開展優生促進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會同有關部門降低人口出生缺陷數量。
(九)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十)負責監督、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管理工作。
(十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及有關社會團體的業務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行政許可事項。
(十四)督促、指導和協調做好全縣各個鄉鎮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站業務及技術服務人員績效考核工作。
(十五)配合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承辦縣、鄉鎮設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合格證》核發、校驗工作。
(十六)負責計畫生育便民維權工作,依法維護民眾實行計畫生育和享有計畫生育的合法權益。
(十七)負責省、市、縣新農村示範片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陣地、“三結合”基地和人口文化陣地項目建設工作。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辦公室職責
負責局機關內部的綜合協調和局黨組、行政決定事項的督查督辦、信息反饋;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綜合性會議的承辦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處理、秘書事務、後勤、檔案管理、電子政務、信息、信訪、保密、消防、維穩、安全保衛、綜合治理、精神文明、計畫生育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負責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有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改革;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業務目標管理工作。政策法規股
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規範性檔案草案,監督、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承擔本部門依法行政、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和計畫生育便民維權等工作;提出建立有利於計畫生育家庭的獎勵、救助等利益導向機制的建議;負責擬定和組織實施全縣計畫生育“三結合”、民眾自治、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獎扶、特扶等工作;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社會撫養費徵收、減、免和政策性再生育等資料的審核工作。發展規劃股
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事業發展規劃及人口和計畫生育績效考核評估細則並對有關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有關人口問題的安全預警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綜合分析、流動人口信息採集及信息化建設工作,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及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信息系統大平台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基層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體系。人事教育股
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指導基層和直屬單位的宣傳業務工作;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征訂、管理和發放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導;負責實施“關愛女孩行動”;協調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落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工作;負責全縣婚育新風進萬家、新農村示範片人口和計畫生育項目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培訓;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科學技術股
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優生促進工程、避孕節育、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指導、監督全縣計畫生育技術網路建設和避孕藥具管理髮放;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對計畫生育藥具市場的監管;推廣套用避孕節育新技術、新藥具;承擔組織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的技術鑑定及病殘性再生育資料審核;指導開展出生缺陷一級預防、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承辦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證和人員合格證核發、校驗的資料收集上報工作;督促、指導全縣各個鄉鎮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站業務工作,擬定全縣技術服務人員績效考核辦法及組織實施。財務和內審股
會同縣級有關部門對鄉鎮計畫生育經費的使用進行指導、檢查和審計;編制部門預決算方案,會同財政等部門對中央、省計畫生育事業費補助擬訂分配方案,並組織撥付;負責縣級人口和計畫生育基本項目的申報及財務監督管理;負責避孕藥具經費管理;負責機關及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及鄉鎮計畫生育系統財務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扶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和財務內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