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評價

首先,我們現在的學習評價基本上是一種重結果、輕過程的評價方式。 再次,我們對學生學習的評價很少具有激勵性。 改革教育必須改革對學生學習的評價方式。

學習評價基本含義

對學生的學習進行正確的評價應包括三個方面的基本含義:一是評價要準確地反映學生的學習狀況;二是評價要從多個方面反映學生的學習狀況;三是評價要有激勵性,要能夠促進學生在學習上作出進一步的努力。正確的學習評價具有以下心理教育功能。
1.可以有效地激發學生學習的內部動機。正確的學習評價能夠使學生體會到學習的歡樂,增強學生的學習興趣,這種學習的歡樂和對學習的興趣,又可遷移為對生活的熱愛和更為進取的人生態度。這就有利於學生的心理健康和個性發展。
2.正確積極的學習評價能夠給學生帶來成功感,從而增強學生對自己學習能力的自信心,還能使學生對學習產生更多的勝任感和自我價值感。這種情感正是學生在學習上取得成功的重要心理因素。
3.正確的學習評價不僅使學生認識到自己學習中的不足,更重要的是使學生看到自己學習的長處和潛力,讓學生學會多角度地、積極地評價自己,使他們在個性上變得成熟起來。
我們現在的學習評價體系遠離促進學生心理教育的正確目標。首先,我們現在的學習評價基本上是一種重結果、輕過程的評價方式。它重最終分數,不重學生獲得這種分數的方式與過程。例如同樣是80分,對一個學生來講可能是輕鬆獲得的,對另一個學生來講則可能是他艱苦努力的結果。但只重結果的評價方式無視分數背後的不同心理內涵。其次,學習評價的極端單一性。我們的學習評價基本上是百分制,很少甚至沒有等級評定、評語描述、學習外的專項測試等評價方式。本來應該是豐富多樣的評價系統變成了極其單一的評價方式,在這種孤零零的分數評價面前,除了最終考分,學生的其它一切都顯得無足輕重。再次,我們對學生學習的評價很少具有激勵性。因為在分數上的成功者始終是少數,成功者只是所謂的“前幾名”,大多數中差生自然成了失敗者。很多學校為了達到促進升學的目的,把及格線定為70分、80分甚至90分以上,這種評價指導思想及其方式只會給學生學習帶來過大壓力,而且在學校中“培養”出一大批學習上的“失敗者”。我們現在的評價方式是一種“製造”失敗者的評價方式,同時也是一種扭曲學生個性與心理的評價方式。改革教育必須改革對學生學習的評價方式。

學習評價原則

在學生學習的過程中,教師對學生的學習行為給予評價與激勵,可以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使學生產生主動學習的內驅力,強化主動學習的意識。在學習評價方面,要注意運用以下原則。

激勵性原則

古人云:水不激不躍,人不激不憤。學習評價要樹立正確的評價觀,應多給予鼓勵,以增強不同類型學生的學習信心,誘發內在的智力潛能,切實讓學生在學習中體驗成功的快樂,激勵他們努力學習。特別是對學習比較滯後,作業效果不佳的學生,更要以激勵為主,改變評價方式,樹立學生對作業充滿信心,讓評價成為師生間情感交流的載體。

發展性原則

新課程最核心的理念是以人為本,這就要求我們要關注不同層次學生的發展,關注學生的成長。在教學的過程中,教師要為學生確定個體化的可實現的發展目標,並根據學生的具體情況,對其提出具體可行的改進建設,以促進學生的發展。

個性原則

俗話說,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每個學生的個性是不相同的。教師在評價時不能千篇一律,而應體現學生的個性特點。

賞識性原則

在教學過程中,賞識帶給學生的是一種快樂的動力,一種向上的自信。其奧妙就在於讓學生看到自己的能力。作為教師,要學會讚美,學會賞識。

客觀性原則

無論是表揚學生的長處,還是指出學生的不足,都應一切從實際出發,以事實為根據,不隱惡,不溢美,做到客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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