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東東現象

孫東東現象

孫東東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訪談中,他關於老上訪戶 “99%以上精神有問題”的驚人表述,卻沒有一丁點的事實依據。這對於一個精神衛生領域的專家而言,隨意下結論太不應該了。

孫東東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訪談中,他關於老上訪戶 “99%以上精神有問題”的驚人表述,卻沒有一丁點的事實依據。這對於一個精神衛生領域的專家而言,隨意下結論太不應該了。不可否認,“精神有問題”在現代漢語中帶有明顯的歧視色彩,敢於講出99%如此驚人的數據,恐怕還真需要一點偏執才行,一般人誰敢捅這個馬蜂窩?某種意義上說,孫東東教授要么是書呆子,要么是故意為之而追求某種驚人話語後的自我體驗。

孫東東教授說99%不對,但到底是百分之幾呢?不時有新聞曝出有些地方動輒以“精神病”為名對上訪者濫用強制措施,從這個角度說,孫東東倒是提供了一個需要深思的議題:上訪群體的精神狀態需要關注。既然很多人也承認孫東東所言有一定道理。那么,到底有多少上訪者精神有問題,又有什麼樣的精神問題? 在孫東東對精神病人非自願醫療問題的訪談後,公眾將矛頭對準了孫東東,甚至有人說他犯了造謠罪,卻少有人去關註上訪者群體。一個嚴肅的公共話題逐漸被口水淹沒,這場口水仗,也僅僅貢獻了一點水資源而已。任何人都需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孫東東同樣如此。像孫東東這樣的在某一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公眾人物,與民意和公眾主流感受相牴觸者,大有人在。比如,王石汶川地震期間拋出 “捐款以10元為限”,茅于軾先生大談“廉租房不應建廁所”,等等。總之,這些影響力十足的人偶發驚人之語,不否認其話語的合理性,但卻總是殺傷力強勁。 公眾人物必須要反思其表達策略。要把握時機、分寸感,注意辭彙上的差異,也要注意客群的接受程度和心理,不能違背做人的良知與責任。否則,怨不得別人的板磚飛來。

孫東東“精神病門”事件正逐漸接近尾聲,面對孫東東,我們站成兩列,多數人在表達強烈不滿,另一部分則表示有限支持。在這種對抗性十足且不對等的話語交鋒中,一方面無論學者、普通人,越來越呈現出多元表達的話語情景,另一方面則是普通人對於精英們的一再選擇製造話語衝突而保持激烈的條件反射。如此,公眾人物必須在屢次被批評和質疑聲中學到點什麼。

再起波瀾。

4月15日,訪民王淑花來到北京市海淀區法院,起訴北京大學教授孫東東侵害其名譽權,要求孫向其公開道歉、為其恢復名譽、消除影響,並索賠精神損失費1元。

為何提起訴訟?

孫東東的“對那些老上訪專業戶,我負責任地說,不說100%吧,至少99%以上有精神問題———都是偏執型精神障礙”等言論,成為社會焦點。

王淑花之子王剛,3月7日被鄭州市中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此前,王剛以綁架罪先後被判免予刑事處罰和10年有期徒刑(本報曾於2007年1月20日和2008年3月13日兩次報導)。因不服法院對其兒子的有罪判決,王淑花不斷申訴、上訪。

王淑花在起訴狀中認為,孫東東的言論完全不符合事實:“作為一名老上訪戶,我雖然一直堅持申訴、上訪,正像孫東東說的那樣,堅持某一個觀點,‘不惜一切代價上訪’,但並非像孫東東所說‘反映的問題實際上都解決了,甚至根本就沒有問題’卻‘沒完沒了地鬧,你怎么和他解釋都不成’。”

王淑花認為,自己幾年來堅持申訴和上訪“是完全有道理的”,其上訪和申訴完全是為了“維護兒子以及自己家庭的合法權利,也是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申訴、控告、檢舉等權利的正當行使,是因為司法機關司法不公正,才導致了我一再上訪、申訴”。

為何索賠 1 元?

王淑花稱,孫東東的上述言論傷害了申訴、上訪完全有理的老上訪戶的人格尊嚴,損害了自己這樣的上訪民眾的聲譽和形象,侵害了自己的名譽權,也讓自己感到非常恐懼和不安,隨時擔心會被處理民眾上訪問題的有關部門當成精神病人強行送到醫院,而使所反映的問題湮滅。

至於為何索賠一元,王淑花的訴訟代理人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周澤律師稱,關於索賠標的額的多少,在我國司法實踐中並無明確規定;對不同人來說,其情感傷害的程度亦有不同;王淑花之所以提出一元索賠,旨在提醒某些專家“謹言慎行”,以免對他人情感或精神造成傷害。

周澤向本報記者介紹,海淀法院已經收下了起訴狀,並將根據法律規定,在七天內決定是否立案。

孫東東個人 簡歷

男。北京人,央視主持人,司法精神病學專家,北京大學教授。 任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大學司法鑑定室主任,主任醫師。北京市教委2003年高考專家指導組成員。連續16年參加北京大學招生工作。

1983年北京醫學院醫學學士 醫學系精神病學專業

孫東東 孫東東

北大名

09年3月北京大學孫東東教授表示:“對那些老上訪專業戶,我負責任地說,不說100%吧,至少99%以上精神有問題——都是偏執型精神障礙”;

“偏執型精神障礙屬於需要強制的一類。因為它擾亂社會秩序”;

“你們可以去調查那些很偏執地上訪的人。他反映的問題實際上都解決了,甚至根本就沒有問題”。

司法 鑑定專家

北京大學司法鑑定室主任,主要從事精神病學方面的司法鑑定。他講授的心理衛生學要用北大最大的教室。

除精神病學方面的鑑定外,在其它醫學科,如內科、外科、神經科、婦道科方面的專業鑑定,孫東東也接受各地法院委託的鑑定。

術成果

《衛生法學——高等醫學院校衛生事業管理專業輔導教材》,北京大學醫學出版社

《醫療事故鑑定的理論與實務》,法制音像出版社

《醫療告知手冊》 中國法制出版社

該書內容簡介本書分上編和下編兩部分。上編為“醫療告知與知情選擇的法學理論與實務”。本人邀請了專門從事衛生法學研究的法學家、人民法院長期負責審理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官、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辦公室的負責人以及專門代理醫院和經常代理患者參與訴訟的律師從各自的角度撰寫文章,論述醫療告知的理論與實務。他們都具有雄厚的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文章論點明確、論據充分、事例鮮活。下編為“醫療告知與知情選擇文書範本”。編者們通過各種渠道,面向全國的醫院,徵集了大量的醫療告知文書。經過精選整理、編輯匯總,分學科列出了一百餘份醫療告知與知情選擇文書範本。全書力求做到言簡意賅,通俗易懂,理論與實用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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