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6.09--1990.07,中國地質大學工業管理工程
1990.07—1996.10,襄樊市計畫委員會礦管科工作(其間:1990.12-1991.12市委扶貧工作隊谷城南河鎮扶貧;1993.04評為助理經濟師)
1996.10--1998.02,襄樊市計委礦產資源管理科副科長(副科級)
1998.02--1998.03,襄樊市地質礦產局幹部
1998.03--1999.05,襄樊市地質礦產局勘查與開發管理科科長(正科級)
1999.05--2002.03,襄樊市地質礦產局總工程師、黨組成員(副處級)(其間:1999.10--1999.12襄樊市委黨校縣處級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2.03--2010.04,襄陽市國土資源局總工程師、黨組成員(其間:2000.09—2005.12中國地質大學科學技術史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
2010.04--2018.04,襄陽市國土資源副局長、黨組成員
人物事件
2018年4月4日,據襄陽市紀委監委訊息:襄陽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季偉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依法雙開
2018年11月1日,據襄陽市紀委監委訊息:經襄陽市委批准,襄陽市紀委監委對襄陽市國土資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季偉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季偉仲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季偉仲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紀律意識淡薄,私慾膨脹,索賄受賄,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襄陽市紀委監委研究並報襄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季偉仲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