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所謂子母車位一般指的是可以停放兩輛汽車但按照一個車位出售或核發一個權利證書的車位,不過只可以前後停放,子母車位其實是一種銷售用語,跟現行的法律法規沒有太大的關係,一般情況下分為平面式車位和機械式車位兩種情形。
解析
平面式車位
一般來說是深度較長的平面停車格,寬度較窄,一般車位長約5到6米,而子母車位的長度可達到10米,所以可在一個車位內容納前後兩部一大一小的車輛停放,故稱之為子母車位。但是現實情況中,子母車位只有一個產權證,現行法規也只承認這種子母車位為一個車位產權。由此就會產生兩個問題:一個問題就是車輛停放服務費在繳納過程中是按照一部車還是兩部車的停放來繳納。另一個問題就是很多子母車位在主人停放兩輛車之後往往超出了原有長度,導致其餘車輛無法順利的進出,造成一定管理上的糾紛。
機械式車位
一般來說是分為上下兩層,上下兩層同時屬於同一個人所有,上下兩層也都可以停放車輛,與平面式車位有所不同的是這種車位在設計建造之初就已經按照兩個車位來進行計算,只是有的時候可能是項目機械車位太多,為了及時出賣車位,通常開發商可能會一次性賣兩個車位的銷售方式。這種車位在產權上相較於平面式子母車位的優勢在於他的明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