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在美國、德國、日本等20餘個國家都設定有Babybox。韓國於2009年12月在首爾某教會設定了全國第一個Babybox,2014年5月在京畿道設定了第二個Babybox。在長70厘米、寬60厘米、高45厘米的Babybox前方寫有這樣的字樣“不要拋棄可愛的孩子,如有需要,請放這裡吧!”放入Babybox里的嬰兒會經警方調查後,送到各保育院裡。
法律
美國的大多數州都有“避風港”法,有時也被稱為摩西嬰兒法(BabyMosesLaws,在美國,如果父母生下了寶寶不願意撫養,可以把孩子留給政府來撫養,但不得遺棄在馬路上,必須要送到醫院、警察局、消防局等地方門口的嬰兒留置箱。摩西嬰兒法確定的棄嬰三原則是:NOSHAME.NOBLAME.NONAMES.根據該法,父母可以合法放棄未受傷害的嬰兒。可以遺棄的地點從醫院到沃爾瑪超市都可以。在印第安納州,放置棄嬰的地方裝有嬰兒留置箱(SafeHavenBabyBoxes),自2016年以來,就放在兩個消防站里。其中的一個嬰兒箱裝在密西根城的一個志願消防站,在不到六個月的時間裡接收到兩個嬰兒。
爭議
有關Babybox設定的爭議此起彼伏。一方面,有人認為Babybox給予了這些小生命生存的權利,使得他們得以繼續活在世界上,是不得已的民生設定,應該支持;另一方面,有人認為Babybox的設定助長了父母遺棄孩子的心理,似乎遺棄孩子並不會帶來太大的負罪感,所以反對設定Babybox的韓國民眾也有很多。任何一項民生設定都是有利也有弊,在這個多元化發展的社會,如何承認不同的家庭的存在,如何給予這些家庭支持和幫助是每個國家和社會的責任。同時,被遺棄孩子的父母,算得上是整個事件的導火索,如何慎重對待自己的行為,做個負責人的大人,也是值得反思的事。畢竟,這些小生命是那么的可愛而又無辜。不要讓孩子為父母的行為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