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擬訂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總體規劃和系統設計方案。
二、制訂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標準,工作制度和技術規範、準入程式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並參與各業務套用系統的建設以及勞動保障信息服務平台的建設。
四、負責市本級網路的運行、維護、安全保密工作和局機關辦公自動化管理。
五、負責市本級勞動保障網站的建設和網上信息發布。
六、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障相關計算機套用軟體的開發和推廣工作。
七、負責市本級勞動保障綜合統計工作和縣、市(區)勞動保障綜合統計的指導工作。
八、負責全市社會保障卡的管理和發行工作。
九、負責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作。
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