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2008年10月,任陽高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2009年3月,任陽高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1年5月,任大同市南郊區委副書記、代區長;
2011年6月,任大同市南郊區委副書記、區長;
2012年11月,任天鎮縣委書記。
2016年7月被免職。
人物事件
2018年5月11日,據山西紀委訊息: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天鎮縣委原書記姚振華同志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經查,姚振華違反組織紀律,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姚振華同志黨內嚴重警告、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