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通過解讀大量司法實踐案例、採取以案說法的方式對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各類罪名進行了詳細分析,主要包括擾亂公共秩序罪; 妨害司法罪;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妨害文物管理罪; 危害公共衛生罪; 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書中所選案例緊扣法律條文規定,與現實生活緊密相連,對讀者具有很強的參考借鑑價值。 本書適合作為各院校法律相關專業的案例教材,也適合作為廣大民眾諮詢日常法律事務的實用指導書,還適合作為各企事業單位、法律培訓機構、法官和律師等法律從業者,以及其他法律愛好者進行法律實踐和研究的專業參考書。
目錄
第一章擾亂公共秩序罪
一、李某某、郭某某、鄭某某犯妨害公務罪
二、郭某某犯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招搖撞騙罪
三、張某某犯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四、高某犯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
五、覃某寶等人犯聚眾鬥毆罪
六、尹某甲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七、龍某某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八、華某某、顧某某等人犯賭博罪
九、王某、李某犯開設賭場罪
十、杜某金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
十一、王某甲犯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十二、張某甲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十三、蔡某勇犯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
十四、任某某、王某某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
十五、馬某甲、周某某、馬某乙犯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
十六、劉某發犯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
十七、王某甲犯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
十八、楊某、馬某等人犯尋釁滋事罪
十九、胡某犯傳授犯罪方法罪
二十、劉某某、范某某犯聚眾淫亂罪
二十一、黎某甲、黎某乙犯盜竊屍體罪
二十二、朱某俠犯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二十三、李某犯非法生產、銷售間諜專用器材罪
二十四、周某犯組織考試作弊罪
二十五、楊某芳、張某源犯代替考試罪
二十六、覃某某犯非法提供答案罪
二十七、蔣某甲、周某、蔣某乙犯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
第二章妨害司法罪
一、聶某某等人犯偽證罪
二、譚某甲、張某甲犯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
三、郭某、章某犯虛假訴訟罪
四、占某甲、占某乙犯窩藏罪
五、張某、李某犯包庇罪
六、李某明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七、楊某某犯脫逃罪
八、李某甲、鄂某某等人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九、張某犯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
十、周某某犯破壞監管秩序罪
十一、周某某等人犯擾亂法庭秩序罪
第三章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一、侯某、李某犯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二、李某甲犯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三、孟某妍、張某川、馬某剛犯騙取出境證件罪
四、李某某、毛某某犯提供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罪
五、阮某甲、楊某乙犯偷越國(邊)境罪
第四章妨害文物管理罪
一、呂某某、劉某犯倒賣文物罪
二、帥某某等人犯盜掘古文化遺址罪
三、劉某某犯盜掘古墓葬罪
四、錢某犯故意毀損文物罪
五、蘭某仕、李某斌犯竊取國有檔案罪
第五章危害公共衛生罪
一、唐某某犯醫療事故罪
二、蔡某、陳某犯非法行醫罪
三、奚某鑫、張某軍等人犯非法組織賣血罪
第六章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一、李某等人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二、張某某犯盜伐林木罪
三、崔某犯濫伐林木罪
四、李某甲、李某乙等人犯污染環境罪
五、劉某甲、劉某乙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六、紀某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
第七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一、仝某、陳某甲等人犯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二、嚴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
三、王某峻、黃某春犯非法生產、買賣、運輸製毒物品罪
四、蔡某德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五、王某賓犯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
六、楊某生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七、王某犯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
八、宋某犯強迫他人吸毒罪
九、吳某健犯容留他人吸毒罪
第八章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一、施某犯組織賣淫罪、許某犯協助組織賣淫罪
二、李某清、潘某片、葉某犯強迫賣淫罪
三、歐陽某某犯協助組織賣淫罪
四、鍾某輝、肖某友犯容留、介紹賣淫罪
五、杜某某、彭某某犯引誘幼女賣淫罪
六、周某犯傳播性病罪
第九章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一、周某甲犯複製、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
二、陳某剛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三、孫某犯傳播淫穢物品罪
四、汪某犯組織播放淫穢音像製品罪
參考文獻
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