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規劃、建設管理、裝飾裝修業管理及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擬定本縣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以及編制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受縣政府委託組織編制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負責編制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並依法實施規劃管理;指導鄉鎮的規劃編制和規劃建設的實施工作;受縣政府委託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審查全縣各建制鎮的總體規劃、村莊集鎮總體規劃、村莊建設規劃和縣內其它園區的規劃;指導和參與編制全縣的風景名勝區規劃,並組織審查風景名勝區規劃;對風景名勝區的土地利用和建設工程實施規劃管理;參加各項專業規劃的審查工作;參加本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依法審查或審批全縣的詳細規劃;負責全縣的建設用地、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批管理;核發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村鎮規劃建設許可證。
(三)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利用,對通迅、電力、燃氣、電視等設施架設及預埋進行規劃審批;負責出讓土地的規劃安排,並出具規劃設計條件,負責對城鄉規劃建設實施情況進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
(四)綜合管理全縣工程建設活動,規範建築和裝飾裝修市場、各方建設責任主體行為;監督管理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建築節能、竣工驗收備案、工程監理、工程承發包、工程定額、職業教育培訓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等工作;負責全縣建築業、裝飾裝修業行業的各種相關資質、許可和工程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的審核和監管;監督指導各類工程標準和強制性標準的執行;核發建設工程施工相關行政許可證件;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制訂人防工作規劃、計畫,檢查指導全縣人防工程、人防通信報警設施的建設和維護,按許可權對全縣人防工程的立項、設計、建設進行審查和審批。
(六)負責全縣城鄉規劃、建設工程等信息採集利用、城鎮建設系統統計管理、檔案管理利用工作,開展城鄉規劃、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企業開拓外地建築市場。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的行政管理工作,擬訂相關規章制度,督促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撰寫年度工作情況總結;負責全局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職稱評聘工作,做好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內外聯繫、上傳下達與綜合協調、來信來訪工作,做好來客接待等服務工作;負責印鑑管理,做好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和發放,做好報刊雜誌發行、訂閱工作;負責檔案的收發、傳閱,做好文號編記、保密,並協助做好檔案立卷、建檔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及對局下屬單位財務進行審計和監管,負責管理局屬國有資產。行政服務股:負責貫徹執行規劃建設行業行政管理各類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為服務對象提供政策、法規和業務諮詢服務;負責全局行政許可方面的政務公開工作;建立健全服務視窗內部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局所有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與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直接相關的公共服務等事項的受理和辦理。
建築管理股:貫徹實施建築法律、法規、政策和相關規定與辦法;負責全縣勘察設計、施工、裝飾裝修、建設監理和建造師等建築行業各類資質和執(從)業資格管理;負責建設施工契約的鑑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建築行業各類人員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縣建築市場管理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並負責建築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負責全縣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和工程備案工作;負責監督建設工程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工作;落實建設工程農民工工資保障制度,配合勞動部門做好承包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協調和清欠工作。
城市建設股: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城市規劃、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縣城市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工業園區規劃、專項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的審查和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的編制、報批及監督實施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及重點建設項目的選址;指導城市規劃區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管理全縣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城市空間、地下管網設施架設及預埋的規劃審批和監督;負責組織實施由本局牽頭實施的縣重點工程項目建設。
村鎮建設股:指導和管理全縣建制鎮、集鎮和村莊的規劃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加快全縣小城鎮建設與城鎮化進程的發展戰略,制定村鎮規劃、建設管理的規章制度、規範性檔案並指導實施;指導建制鎮、集鎮和村莊的規劃編制,組織對村鎮規划進行評審與報批,負責審查、監督、協調有關村鎮建設規劃和實施;負責建制鎮、集鎮規劃區範圍內的建設工程的規劃、報審及《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審驗及建設工程施工驗線工作;負責村鎮設計市場管理;負責村鎮建築工匠的從業資格的初審報批管理;指導和管理小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開發利用和公共設施建設;指導農村居民建房通用設計圖的推廣;指導國家、省級重點鎮和省新農村建設試點村的規劃建設工作。
監督檢查股:負責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城鄉規劃、建設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城區規劃、建設的批後管理,參與建設項目綜合驗收工作;負責城區規劃、建設的投訴信訪工作。
領導分工
徐采兵:局長,主持全面工作。王家虎:黨委書記,主持局黨委工作。
鄒 非: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城鄉規劃、建築業管理、有形建築市場、行政服務審批、重點工程。
余雪飛:黨委委員、副局長,主持裝飾裝修行業管理所日常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城鄉規劃建設執法、質監安全、裝飾裝修行業管理,協管重點工程。
熊春生: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檢測站、企業改制、留守處,工業園區質監安全、建築業管理。
徐輝菊:黨委委員、工會主席,分工工會、青年、婦女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計畫生育、社會保障,協管建築業管理。
王智靈:黨委委員、組織員,分工組織、宣傳、精神文明建設、統戰、三老一少,協助局長分管城建檔案,協管重點工程。
鄧 華:黨委委員、規劃局長,主持規劃局日常工作,協管城鄉規劃及城鄉建設執法。
夏 俊:總工程師,主持設計院日常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村鎮建設管理,包村工作,協管城鄉規劃。
彭國紅: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分工武裝、政法、普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協助局長分管機關、財務、稅收。協助局長分管城鄉規劃建設執法、質監安全。
劉新生:黨委委員、城投公司副經理,協管重點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