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門[供安全疏散的門]

建築學中將供安全疏散的門稱作太平門。

在建築設計時就必須考慮均勻布置,有足夠的總寬度(各個太平門寬度的總和),且每個太平門的寬度不應小於1.4m。有演出、放映或其他任務時絕對不能將太平門上鎖。出口處(包括室外的疏散小巷內)均不得堆放雜物。在每個太平門的上方要設定裝有燈光照明的玻璃標誌盒,並有紅底白字的“太平門”或白底綠字“安全出口”字樣,每個字的尺寸不宜小於15X15cm2,或採用圖案表示。

清末民國時,梧州城在總結歷次洪災的經驗教訓後,要求沿河街道的建築必須在二、三樓開太平門以備汛期交通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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