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對全區各相關責任單位進行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和考核;負責區級數位化城市管理和應急指揮平台的運行、升級和維護工作;負責執行市數位化城市管理機構制定的相關標準,定期更新數位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信息。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