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工作職責
天寧區環保局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對轄區內的環保工作進行統一的監督管理。
2、組織開展環境監測和調查,根據轄區內的環境狀況,配合區委、區政府完善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制度,並組織實施。
3、擬定本區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4、依法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調處環境信訪糾紛。
5、負責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三同時”執行情況進行查處。
6、組織和協調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進環境保護公眾參與。
7、依法全面足額徵收各類排污費並按時上繳。
8、負責轄區單位的排污申報登記、年檢及排污許可證的發換工作。
9、負責轄區清潔生產審計工作和環保相關產業調查,推廣清潔能源。
10、承擔區環保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市區環保目標責任制和城區環境綜合整治,完成區委、區政府及上級環保部門交辦的其它任務。
內設機構及職責
根據常天編[2002]第40號《關於核定常州市天寧區環境保護局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的通知》,天寧區環保局內設機構為3個:綜合科、計畫開發科、污染控制科。
綜合科工作職責為:協助局領導協調機關工作;擬定機關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綜合性報告及規章制度並督促實施;負責機關文電處理、會議組織、檔案管理、保密、保衛、安全、政務信息、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職稱評定等管理工作;組織全區環境保護行政表彰;指導全區環保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局及下屬單位出國人員的政審和局機關老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環保系統幹部職工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局的財務工作,管理全區排污費收支計畫及財務報表,組織對下屬單位的財務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實施監督。承擔區環委會交辦的任務,負責區環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推行環保目標責任制。組織擬定全區環境宣傳教育規劃、計畫,負責管理全區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社會各界廣泛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活動;負責本區重大環保新聞的發布,協調環境新聞報導和各部門、單位環境保護宣傳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開展環境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機關人員環保業務知識學習計畫的制訂、落實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表彰的參評、推選工作。組織草擬地方性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組織全區重大環境問題研究;規範、監督依法行政工作。
地址:關河東路38號九洲環宇大廈B座15樓
計畫開發科工作職責為:編制區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擬定省、市、區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編制全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並組織實施和考核;參與編制區可持續發展綱要、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開發整治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污染綜合治理項目計畫;參與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法規和政策;負責全區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審批和參與審批許可權以內建設項目和區域開發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組織推行“三同時”制度;負責區管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登記表、“三同時”審批、驗收工作。編制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發展規劃、計畫;負責全區環境信息、統計工作,編制和審核環境統計報表,負責全區環境信息的管理與發布。
地址:關河東路38號九洲環宇大廈B座15樓
污染控制科工作職責為:組織實施大氣、水體、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的污染防治行政措施;組織實施全區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污染物總量控制、污染源限期治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行政代執行等環境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污染集中控制;淘汰污染嚴重的落後工藝和設備;監督實施省、市、區重點流域、重點區域污染防治規劃;參與可用作原料的廢物進出口的審批和管理;組織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區和轄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管理生物技術環境安全;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全區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對電磁輻射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