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縣財政局

(九)組織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企業財務制度,擬定和執行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管理我縣的境內外企業財務。 (十)組織執行《會計法》等法律法規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負責全縣會計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考務工作。 (十一)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

簡介

取消已由國家和本市、縣依法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法規、政策;起草全縣財政、國有資產管理、財務、會計、非貿易外匯收支方面的監督管理制度;擬訂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和分級財政管理體制;制定全縣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指導全縣財政工作。
(二)管理全縣財政收支;依據《預算法》編制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和決算,組織執行年度財政預算;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基金(附加)、社會保障資金、行政事業單位預算外收入等;組織財政性資金的綜合平衡。
(三)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和經濟體制改革;運用財稅經濟槓桿,對全縣的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進行調控。
(四)負責全縣罰沒財物管理工作。
(五)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制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和對各種財政資金的管理監督辦法;負責政府採購制度的制定和管理;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行政事單位開支標準;管理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
(六)管理縣級財政公共支出和財政承擔的經濟發展支出;分配各種專項資金;管理農業綜合開發、國債轉貸等有償使用的財政資金。
(七)負責對縣級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實行監督管理、對行政事業資產實施綜合管理;負責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
(八)擬定和執行政府債務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管理政府主權債務;組織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亞洲開發銀行貸款、日本協力銀行貸款的對外談判與磋商,擬定有關協定、協定草案,並負責貸款監管;參與研究制定全縣地方金融和融資政策;負責彩票市場及發行機構的監管工作。
(九)組織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企業財務制度,擬定和執行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管理我縣的境內外企業財務。
(十)組織執行《會計法》等法律法規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負責全縣會計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考務工作。
(十一)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
(十二)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工作;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財政教育規劃,組織財政幹部培訓,提高隊伍素質。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大足縣財政局設定15個內設機構:辦公室、行政審批科(綜合科)、預算科、國庫科、採購辦、國資辦、經濟建設科、農業科、基層財政科、社會保障科、企業科、會計科、監督檢查科、人事科、鄉財科。

人員編制

大足縣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21名。紀檢組長按縣委有關規定配備。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為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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