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大足區商務局主要職責
一、職責調整(一)劃入原大足縣商務局、原大足縣糧食局和原雙橋區經貿委商貿流通管理的職責。
(二)取消已由國家和本市區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商務流通領域行業管理,保障市場供應,發展現代商務流通網路體系。
(四)加強商務舉報投訴受理和商業欺詐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商貿流通領域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區商貿流通領域發展戰略及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商貿流通業,擬定開拓國內外市場、促進消費的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商貿流通大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承擔組織實施重要商品市場調控和流通管理的責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的儲備管理工作。
(四)負責城鄉商貿統籌發展工作,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承擔城鄉統籌商貿網路建設工作,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
(五)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責任。擬定規範市場運行及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城信公共平台,負責商貿流通業的行政執法監管和商務舉報投訴受理,參與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
(六)承擔商貿流通業監督管理責任,按有關規定對畜禽屠宰、汽車流通、舊貨流通、拍賣、典當、租賃、木材節約、再生資源回收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液化石油氣、散裝水泥、酒類等重要商品經營的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七)負責商貿流通的對外經濟合作,擬訂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負責區內、本區外出、外地來足舉辦的大型展會的統籌和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商貿流通各類促銷活動。
(八)擬定糧食社會供需平衡和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提出糧食流通發展戰略的建議,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糧食流通設施的建設管理,負責中央、市級儲備糧油管理和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工作,承擔糧食監測和應急調控、糧食庫存檢查,軍糧供應管理的責任。
(九)負責推動商貿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商貿流通各類業務資金,專項基金。指導全區商貿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建設現代企業制度。
(十)加強職工隊伍的培訓、教育,負責所屬系統內的安全,信訪、穩定工作。
(十一)指導街鎮商貿流通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