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瑤族自治縣水利局

5、負責全縣水資源保護工作。 9、負責全縣水工程建設與運行的行業管理。 10、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作。

機構概況
(一)、單位名稱:大化瑤族自治縣水利局

(二)、工作職責: 
1、擬訂全縣水利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重要江河的縣級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水利規劃。負責提出全縣水利地方立法項目的建議,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範性檔案草案。
2、組織制定、實施本縣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負責提出縣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3、統籌兼顧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實施全縣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定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鄉鎮供水工作。  4、負責全縣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5、負責全縣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全縣主要江河水庫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6、負責全縣水事違法案件的查處,依法調處水事糾紛;組織開展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
7、組織水利科學研究,負責水利科技成果管理及技術推廣;組織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
8、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江河、水庫、河口的治理和開發。
9、負責全縣水工程建設與運行的行業管理。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及江河堤防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10、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田灌溉節水排水、農村飲水安全及村鎮供水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11、負責水能資源及地方電力農村水電的行業管理,負責組織實施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建設工作。
12、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全縣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負責有關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有關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13、負責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縣內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按分級管理規定,組織或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14、承辦自治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全局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機要、檔案、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承擔宣傳、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建議提案、機關後勤服務指導工作。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職稱改革,指導全縣水利系統幹部培訓工作。
辦公室主任:盧建才 副主任:黃松
(二)計畫財務股
負責編制縣本級水利部門預、決算並負責預算的執行;負責對中央、自治區和市、縣本級水利建設資金的監管;承擔機關和本單位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和非稅收入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指導全縣水利行業和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水利綜合統計工作。
股長:黃善 副股長:黃芳泉
(三)水政水資源管理辦公室
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等制度;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擬定水量分配方案和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水資源調度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專項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水源規劃及非傳統水資源開發的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工作;指導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
主任:陸勝 副主任:黃玉秋
(四)水政監察大隊
依法對全縣水資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防洪抗旱和水文監測等設施進行監察,維護正常的水事活動和水事秩序,配合與協助公安、法務部門查處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負責組織實施有關水行政許可和水行政審批事項的有關制度;牽頭負責縣水行政許可和水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辦理、審批(審核)工作;指導全縣水行政許可和水行政審批工作。徵收水資源費,以及完成其他交辦的有關工作。
大隊長:韋紹光 副大隊長:韋昌奎
(五)水利建設站
指導全縣水利規劃工作,擬訂水利戰略計畫,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審核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指導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負責提出中央、自治區、市級和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提出中央和自治區、市級和縣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組織協調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田灌溉節水排水、農村飲水安全及村鎮供水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站長:毋劍鋒 副站長:劉莉
(六)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事務,履行指揮部授權的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的職責。編制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編制各種防禦洪水方案、防洪抗旱調度方案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水旱災害和防汛抗洪搶險、防禦颱風、抗旱情報工作,擬定、監督執行防災減災應急處置措施;負責縣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管理和防汛抗旱經費使用計畫的安排。指導和組織協調縣市防汛調度指揮的現代化系統建設和運行。
(七)水土保持站
承擔全縣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擬訂水土保持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審批有關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工作;對水土保持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承擔水土保持委員會日常工作。
站長:韋昌奎 副站長:韋振克
(八)城區河道防洪工程管理所
1、貫徹執行有關方針、政策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
2、對工程進行檢查觀測,掌握河道護岸、險工、堤防工程狀態以及河勢、溜勢變化情況。
3、對工程進行養護修理,消除缺陷、維護工程完整,確保工程安全。
4、制定和執行防汛、防凌和歲修計畫。
5、及時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做好調度運用工作。
6、督促和幫助民眾性護堤組織,做好民眾性護堤工作,做好工程安全保衛工作。
7、組織進行沿堤綠化工作,因地制宜地開展綜合經營。
8、監測水質。
9、結合業務,進行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
10、其他應進行的工作。
所長:韋兆勇
(九)水利工程管理站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和地方性的水利工程管理行政法規,組織擬定實施辦法並監督檢查。
2、協助有關部門進行水事糾紛和水事案件查處;組織實施日常河道管理工作。
3、組織、指導農村小型農田水利設施、水庫及河道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江河、水庫、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
4、負責全縣小型農田水利的管理;組織、指導水庫、江河堤防的安全監管。
5、負責全縣農作物的灌溉試驗工作。
6、承辦縣人民政府、縣水利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站長:覃宏海 副站長:黃玉萍
(十)電力建設站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組織擬定實施辦法並監督檢查。
2、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河池市有關電力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
3、負責全縣電力電源的建設規劃和設計,對全縣在建和已建電站的監督和管理。
4、負責全縣鄉鎮供水站以及農田水利灌溉工程輸電線路的勘察設計及施工管理,負責運行中的鄉鎮供水站機電泵的維護檢修,確保正常供水。
5、負責全縣小水電站搶險預案及運行計畫的編制;確保小水電站建設及運行安全。
6、組織、協調全縣水資源的規劃,合理開發水資源能源,保護生態環境。
站長:盧火旺 副站長:徐益進
(十一)水電設計室
1、貫徹執行農村水利方針政策,發展規劃及有關規範和標準。
2、負責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鄉鎮供水、小型水庫除險加固、提灌、防洪排澇、造田造地、坡改梯等的勘測、規劃、設計工作。
3、組織全縣水利系統的科技、教育和培訓工作。
4、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岸線管理、保護、治理和發展。
主任:韋有強 副主任:陸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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