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充式開發

填充式開發是指對市區內公用設施配套齊全的空閒地的有效利用,再開發是對現有土地利用結構的替代和再利用,是對已利用土地的開發。其目的是改變城市蔓延造成的低密度用地格局、復興城鎮經濟,因此不是見縫插針式的開發,而是以合理的規劃為先導;開發出的土地不僅可以用於建設用地,也可用於綠地、開敞空間等所有利於改善人們生活質量的用途。

定義

填充式開發和再開發是精明增長管理中倡導的提高土地利用強度的兩項技術措施。

在城市規劃和城市發展中,填充式的土地利用開發是指建成區中進一步的建設,尤其是作為社區更新、城市增長管理項目或者是精明增長的一部分。它強調對廢棄用地或閒置地的重新利用和重新定位。這種類型的城市開發對衰敗社區的復興尤為重要。

面臨的挑戰

雖然填充式開發是社區更新和城市增長管理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手段,但對於開發商來說,相比對城市邊緣地帶或郊區未開發土地的開發利用,填充式開式更為昂貴。其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對現有結構的拆除、檢測和清理環境污染等。雖然有學者認為,在大規模土地開發時,填充式開發在財政上更為可行有效。大規模開發可以從規模效益中獲利,並且減少周邊社區衰敗、犯罪等帶來的負面影響。可是由於土地徵用、獲取社區支持等難以解決的問題,大規模填充式開發通常很難在衰敗社區中實行。

土地積累是填充式開發的另一挑戰。其目標社區擁有的可用的地塊通常分散於居住區各角落。開發商必須逐個地塊地積累,並且經常可能會受到土地所有者的抵抗。城市管理中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之一就是土地徵用權,但對城市管理以及社區居民來說,這並不受歡迎。開發者必須解決政策限制問題,要向多個政府部分申請獲批拆除現有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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