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生態系統
在這個複合體內,土壤、生物、大氣三者間進行著物質和能量的交換:植物(生產者)吸收土壤中的養分、水分和大氣中的二氧化碳,藉助光合作用將太陽能轉化為化學能和植物性產品;植物性產品經動物區系(消費者)的利用和微生物區系(還原者)的分解,一部分以分解產物(CO2和H2O)的形式釋放至大氣中,一部分以腐殖質的形式殘留於土壤,另一部分則隨水流入海洋。土壤生態系統的功能主要表現在系統內的物質流和能量流的速度、強度及其循環和傳遞的方式。這種功能可通過人工措施調節和加強。
土壤生態系統由3個層次構成。第1層次為近地表的大氣帶,包括光、熱、水等影響生物生長的環境因素;第2層次為生物地被帶,由植物及其根系和相應的微生物以及動物區系組成;第3層次為岩石風化帶,由岩石風化產物或運積物組成,是形成土壤的基礎物質。這3個層次構成一個整體,彼此間進行物質和能量的交換;而交換作用的容量和強度則受時間和空間條件的制約,因而土壤生態系統存在著地區上的差異。
土壤生態系統分森林土壤生態系統,草原土壤生態系統和農田土壤生態系統3種類型,可相互演變。這種演變除取決於成土因素外,還深受人類活動的影響。如火災和人工砍伐可使森林土壤生態系統轉變為草原土壤生態系統,其物質流和能量流的速度和強度也隨之而改變,並進而影響土壤性質,最終導致土壤類型的演變。由於土壤生態系統中的生物因素改變較快,而土壤性質的變化則較遲緩,土壤通常可成為其他生態系統的歷史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