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國際食品飼料中農藥殘留限量法規(第4卷)》編譯了美國環保局(EPA)和食物和藥品管理局(FDA)發布的包括水(飲用水和農業灌溉用水)中農殘限量信息。讀者可從中了解美國環保局(EPA)依據“聯邦殺蟲劑、殺菌劑和殺鼠劑法”(FIFRA),“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FFDCA)和1996年頒布的“食品質量保護法”(FQPA)負責管理農藥活性物質進入市場的審批和登記註冊管理,審理和進行的農藥活性物質的毒性及風險評估和大量的制修訂或撤銷食品和飼料中的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數據資料,特別編譯了美國環保局(EPA)早期並至今仍沿用和發展的食品分類和選擇代表性商品制修訂殘留限量的導則,近期在制修訂小作物的農殘限量方面進行的大量工作。以便讀者從法規的基本層面和相關的科學技術的發展進程中了解美國制修訂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導則、程式和方法的發展過程。列出了美國禁用、限用和淘汰的農藥品種及近期發展的新農藥品種,讀者可從中了解美國農藥品種發展和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撤銷和制修訂的歷史演變軌跡。列出了相關國家農藥品種特性和商品及類別的中英文名稱對照表。還編入了重要貿易國加拿大、澳大利亞、俄羅斯和南非頒布的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書中資料豐富並進行了及時更新,適用於農業、衛生、質檢、環保、商務外貿、化工、工商和司法等部門涉及食品安全、生產和流通的行政管理人員,企事業單位業務、專業和科技人員,大專院校的師生及相關專業的研究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