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完成國家統計局布置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組織開展社會經濟重大問題專項調查,及時報告本地區的突發性經濟事件和重大社會經濟問題等方面信息;
(二)接受地方政府交辦的有關調查任務;
(三)完成上級調查隊交辦的地方調查任務;
(四)協助地方統計局完成重大國情國力普查任務;
(五)接受有關部門的委託,開展統計調查,提供相關調查服務;
(六)根據國家統計局山西調查總隊的授權,管理和公布有關統計調查數據;
(七)負責查處調查隊組織實施的統計調查中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
(八)負責調查隊黨的建設、紀檢監察、幹部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
(九)完成國家統計局和山西調查總隊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國家統計局沁水調查隊為正科級機構,內設2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全面主持辦公室工作,及時傳達貫徹總隊領導的指示精神,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係,協助隊領導完成各項工作。抓好後勤服務工作,督促檢查基建工作。制定辦公室的工作計畫及各項規章制度,為領導決策提供真實可靠依據。收發檔案,傳達上級部門精神,反映下級部門意見。做好接待工作,積極參與各種會議的準備工作。負責物資、財產公物和文書檔案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和保密工作。
(二)綜合業務股
1. 負責管理、公布、編輯和發行有關統計調查資料,開展統計分析研究和統計科研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統計資料的共享與使用,進行信息諮詢服務;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局、山西調查總隊、地方政府布置和社會各界委託的專項調查,提供相關調查服務。
2. 組織實施農村住戶調查。包括農村住戶家庭基本情況、農民人均純收入、支出、消費、投資、生產等調查。
3. 組織實施農作物調查。包括農作物產量和農作物播種面積等調查。
4. 組織實施農產品、固定資產投資調查、生產者價格和物耗調查。
5. 組織實施畜禽調查,包括調查小區的散養戶和規模養殖戶等調查。
6. 組織實施其他社會經濟監測調查;組織實施有關專項調查;開展分析研究工作。
人員編制
國家統計局沁水調查隊事業編制為7名,其中領導職數:隊長1名,副隊長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