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中央預算內投資對中西部財政困難地區新建廉租住房項目的支持辦法》的通知

發改投資[2007]3676號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的規定,為支持中西部財政困難地區廉租住房建設,加強中央預算內補助投資管理,提高投資效益,經商建設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同意,我委制定了《中央預算內投資對中西部財政困難地區新建廉租住房項目的支持辦法》。 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附屬檔案:中央預算內投資對中西部財政困難地區新建廉租住房項目的支持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發改投資[2007]3676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的規定,為支持中西部財政困難地區廉租住房建設,加強中央預算內補助投資管理,提高投資效益,經商建設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同意,我委制定了《中央預算內投資對中西部財政困難地區新建廉租住房項目的支持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附屬檔案:中央預算內投資對中西部財政困難地區新建廉租住房項目的支持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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