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物資儲備局安徽儲備物資管理局

負責機關後勤行政事務及機關財務管理,後勤服務的規劃、協調與監督管理。

職能

國家物資儲備局安徽儲備物資管理局 主要工作職能

1.負責提出本區域國家戰略物資儲備年度計畫、中長期計畫、倉庫建設計畫和事業發展計畫的建議;負責提出儲備物資輪換建議、按照國家物資儲備局指令組織實施;做好有關原材料 市場及經濟發展信息的預測工作。

2.按照國家物資儲備局指令,負責組織實施戰略儲備物資和調節儲備物資的收儲、周轉、保管、出庫等工作。

3.按照國家物資儲備局指令,完成對國家或本區域發生的重大災害及突發性事件的物資保障工作。

4.根據市場需求和國家物資儲備局指令,支持國有大中型企業生產所需的生產資料,支援地方發展經濟,並不斷提高儲備物資的經濟效益。

5.按照保質、保量、保全全、保急需的要求,負責督促、檢查、指導本區域內的國家戰略儲備物資和調節儲備物資管理工作,並對儲備物資專項資金使用進行管理。

6.負責管理本區域內國家物資儲備系統機關、事業、企業單位的國有資產、資金、基本建設、財務、人事、勞動工資、安全保衛等工作。

7.貫徹“以儲為主,多種經營”的方針,在完成國家物資儲備任務的前提下,積極組織本區域內儲備倉庫開展多種經營,提高經濟效益。

內設機構

1、辦公室:於江(副主任)。

綜合協調機關內外政務工作關係,負責機關並指導所轄基層單位做好公文處理、秘書、檔案、保密和信息反饋工作;負責起草事業發展計畫、法規制度等綜合性檔案,組織有關會議;

2、物資管理處:何琳(處長)。

負責提出本區域內國家物資儲備能力需求計畫和儲備物資輪換建議;根據國家物資儲備局指令,具體組織儲備物資的訂貨、接轉、供貨、輪換、處理、借貸、出入庫工作;按照“四保”要求,對本區域內國家儲備物資和物資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在完成國家物資儲備任務的前提下,組織開展“四代”業務,提高經濟效益。

3、財務處:朱邦定(處長)。

負責編報和審核本區域財務預算、決算;負責審核所轄基層單位儲備物資資金、專項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按照國家物資儲備系統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會計核算等規章制度和辦法,對所轄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稅收、資產、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4、倉庫管理與基本建設處:劉喧。

負責提出本區域倉庫新增、更新設備計畫;管理本區域內機械設備等固定資產;負責本區域倉儲現代化管理、科技發展工作;做好倉庫管理工作,對倉庫技術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負責提出本區域基本建設、更新改造、大修及受災修復項目計畫及工程預算、決算,並負責組織實施。

5、勞動人事處:胡宜華(處長)。

負責提出本區域人員計畫和工資計畫;管理本區域機構、編制、工資、福利;負責本區域處級幹部、機關公務員及相關的人事管理;負責組織所轄企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及工人技術等級考核;提出本區域職工教育和崗位培訓計畫,並組織、協調實施。

6、保衛處:朱奎錦(處長)。

負責督促、檢查所轄基層單位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規定的執行情況;對各儲備倉庫警衛、消防工作進行指導;負責所轄基層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協助公安部門處理刑事、治安案件。

7、經營指導處:張美芳(副處長)。

負責組織、推動所屬企事業單位開展多種經營和種養業,對經營活動和種養業進行業務指導;協調企業與有關單位的關係,並提供信息、法律諮詢服務;配合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所屬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8、監察與審計處:莊世慶(處長)。

負責本區域內黨的紀律堅持和行政監察工作,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協助局黨組和行政領導加強本區域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本區域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資產管理等情況進行審計和調查。

9、機關黨委:李震(專職副書記)。

負責機關黨務、紀檢、工會、共青團、婦女和思想政治工作。

10、離退休人員管理處:姜穎(副處長)。

承擔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對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進行指導。

11、機關服務中心:王琦(副主任)。

負責機關後勤行政事務,後勤服務規劃、協調與監督管理等,為局機關辦公與職工生活提供後勤與管理,並承辦機關委託的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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